[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4-00234 | [ 发文字号 ] | 涪陵市监函〔2024〕 43 号(A)类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8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涪陵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22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进委员、 李铭悦委员、向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农村宴席一件事管住农村酒事“一条龙”》(第223号)已收悉。经与区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由“一条龙”承办农村家庭集体宴席仍然是农村地区办宴的主要形式。对农村宴席“一条龙”服务的规范管理不仅关系到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局历来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机制,既整治突出问题也注重优化管理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规范管理机制
完善规范管理机制是解决农村宴席“一条龙”服务当前存在的各类问题的基础。2023年,我局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发布,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参考《DB50/T 1271-2022 重庆市地方标准 家庭集体宴席餐饮服务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宴经营者服务活动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家宴经营者备案和办宴条件,细化家宴经营者备案、宴席报告、现场指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并以300人/餐以上为监管重点,科学实施风险分类管理,确保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着力提升属地管理能力
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等要求,建立健全包保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镇街、村(社区)分层分级对所辖区域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包保,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督导,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细化“见人见事见时见地”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协管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加强农村家宴现场检查指导,打通食品安全末端治理堵点。分级开展业务培训,由业务科室制作《农村家宴管理实务》等培训课件和《涪陵区家庭集体宴席管理应知应会手册》,就农村家宴备案管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庆市食品监管”APP等重点内容对各监管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宣讲;各监管所再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协管员开展《农村家宴管理实务》学习培训,提升协管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周边区县积极探索建立跨区联动信息交互机制,及时交换本辖区备案登记信息及经营者相关违法信息,防止发生不报备、报备不及时等情况,并及时调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开展现场核查。
(三)着力运用智慧监管手段
依托市局开发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全面录入辖区451户家宴经营者信息,实现监管底数全量汇聚。家宴经营者办宴时,村社协管员将300人/餐以上宴席,通过监管平台手机终端上报,发起监管任务。基层市场监管所和村社协管员通过平台手机终端搜索家宴经营者,直接按照预设检查要点表开展现场检查指导,监督检查文书在线生成,实现监管任务发起、检查过程、检查结果“一网尽览”。
(四)强化食品安全现场指导
加强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指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根本。我局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分类加强现场指导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在家宴举办时,对300人/餐以上宴席,基层监管所指导村社协管员按照《办法》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对300人/餐以下宴席,由各村社协管员开展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坚持以食材来源、加工过程和就餐环境等为重点环节,以凉卤菜、醇基燃料等为重点对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在检查中,提醒家宴经营者注意土锅炉等设备和烟花爆竹的使用安全,按照乡镇(街道)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整改。今年以来,各监管所指导开展现场检查90家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积极优化管理服务措施
提升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是改善农村家宴经营者面貌的有效手段。各监管所积极组织家宴经营者参加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养;集中观看农村家庭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教学片,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搭建信息交流群,及时进行答疑解惑,提高行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在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和暑期高温季到来前,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醒家宴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醇基燃料管理,防范高温高湿环境导致食物腐败变质;着力打造办宴“样板点”,引导家宴举办集约化,实现办宴场所、条件、设备三固定,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六)持续加大综合宣传力度
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三月普法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学习,引导家宴经营者自觉做到依法合法、规范有序经营。利用村社干部会、院坝会、微信群等平台,“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不请未备案的家宴经营者进行宴席服务,并主动举报家宴经营者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相对固定的办宴场所,加强对场所所有者的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利用场所所有者等第三方参与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的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七)积极谋划“家宴治理一件事”
为解决家宴经营中涉及的食品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食品浪费、文化演出、餐厨垃圾处置等诸多问题,回应群众宴席备案、举办者与经营者互相选择、移风易俗、环境保护等需求,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正在开展“法治·农村家宴规范治理一件事”应用建设,应用三张清单已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目前,通过多措并举和属地镇街的协同配合,我区农村家宴经营者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群众认知等多重因素,我区家宴经营者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守法意识不强,食品安全制度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对于环境卫生改善、硬件设施投入等无资金进行改造;举办情况难以准确全面掌握等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农村家宴经营者经营行为规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你们的建议,我局拟在下一步继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监管。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强化协同监管,充分借力智慧监管手段,保持对农村家宴经营者的日常监管态势,确保新增问题的动态整治。同时,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村(社区)协管员的日常检查指导。二是认真把控备案。在家宴经营者备案方面坚持“经营即备案,备案即培训”的原则,让家宴经营者在第一时间即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从严依法处罚。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持对家宴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法规要求坚决处罚到人。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加快完善家宴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个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发挥信用惩戒威慑作用,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良好态势。五是加快应用建设。着力凝聚多部门合力,构建全链条多跨闭环的数字化监管机制。
此答复函已经廖国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你们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单,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