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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4-00232 [ 发文字号 ] 涪陵市监函〔2024〕44号(A)类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第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号 建议的答复函


冉琪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餐饮外卖行业监管的建议》(第9号)已收悉。经与区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4年5月20日,我区共有入网餐饮服务单位1302户,其中大中型餐馆124户,小微型餐馆1178户。针对网络餐饮经营者,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线上线下一体监管。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将网络餐饮经营者作为餐饮监管领域的重点监管对象,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管理中,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二)强化监测,督促平台规范管理。我局通过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对网络餐饮经营者未公示证照等行为进行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后,督促第三方平台及时下架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网络餐饮经营者,待其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经营。今年以来,已下架异常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58家次,约谈第三方平台驻涪陵业务人员2次。区商务委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外卖电商平台的检查和督导,确保外卖电商平台合法经营。

(三)明厨亮灶,让食品安全看得见。今年以来,按照六届市委常委会第52次会议提出的“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抓好火锅、小面等‘重庆符号’。推动阳光厨房、阳光餐饮街区提质扩面。”要求,我局积极推动网络餐饮经营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AI”建设,通过具备AI识别功能的明厨亮灶摄像头进行智能抓拍和实时警示,促进经营者进行智慧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同时,将经营者后厨情况通过第三方平台“透明厨房”专区展示,接受消费者监督。目前,我区已有54家网络餐饮经营者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四)严格监管,整治网络餐饮隐患。一是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落实网格化监管,根据不同的餐饮安全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第对辖区内网络餐饮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其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状况等,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责令整改。今年以来,已检查网络餐饮经营者188家次,责令改正6家次。二是指导第三方平台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入网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清理,将无证经营单位、超许可范围经营单位进行下网处理,加强对新入网的食品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严防黑窝点、黑作坊入网经营。三是每年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餐饮环节重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塑料制品是否符合食品级要求。四是区商务委按每年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开展常态化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在国家法定假日放假前或期间开展餐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抽查。

(五)强化宣教,提升各方安全意识。我局日常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微信公众号、短视频自媒体等线上方式和3·15等线下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食品安全意识。每月28日(节假日不休)定期开展“新开办餐饮经营者考核培训”,将审查标准、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基本知识进行系统讲解,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理念,提升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区商务委通过限上企业微信群持续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区餐饮行业协会作用,指导餐饮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餐饮外送业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网络餐饮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网络餐饮经营者以小微型餐馆为主,其占比达90.48%,存在规模小、基础条件差等客观实际;二是个别网络餐饮经营者利用家庭住宅作为经营场所,自行配送,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三是第三方平台公司注册地在市外,在涪仅有几个工作人员从事推广业务,在入网资质审核上存在宽、松现象。

针对当前网络餐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您的建议,我们拟在下一步继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促进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数据。定期更新在网络餐饮经营服务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许可管理范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督促平台加强信息公示。区商务委负责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负责制订电子商务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我局与区商务委将加大与外卖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沟通力度,引导其规范发展,提醒入驻商家完善信息,设置醒目标志提示消费者查看监督,鼓励展示更多经营场所、食品加工现场图片。

(二)优化监管方式。一是充分发动村社协管员,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协查,收集完善网络餐饮经营者信息。二是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有条件的经营者入驻“重庆市阳光食品”APP,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支持采用“透明厨房”或“视频厨房”模式公示加工过程。三是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与第三方平台间建立信息共享系统,便利执法人员查询网络餐饮单位相关资料,便利消费者查询商家信用资质,扫除监管盲区。四是针对网络餐饮经营者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将抽检计划向其倾斜。

(三)强化社会共治。一是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除人流密集的中心商业区外也注重学校、乡镇等区域,专家现场科普,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二是探索建立外卖骑手“吹哨人”制度,鼓励骑手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与区商务委联合指导区餐饮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督促各网络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恪守餐饮职业道德准则,健全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体系,促进全区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廖国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单,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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