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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2-00218 [ 发文字号 ] 涪陵市监函〔2022〕41号(A类)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43号个人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曾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建议》(个人提案第14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摸清小作坊底数,实行网格化监管

定下发《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涪市监办发〔2022〕27号),对全区小作坊进行清理统计并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将其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辖区所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监管。同时,充分利用市局开发的小作坊登记许可系统,待今年5月30日全面上线后,后续小作坊受理登记将实行全程网办,所有小作坊数据均可通过系统进行查询,将切实解决以往小作坊点多面广、底数不清等问题。

二、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持续深入开展小作坊食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对风险隐患较高的白酒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力度,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小作坊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均按“五不放过”原则依法进行立案处罚,确保小作坊食品安全。

三、强化宣传培训,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全区423名村(社)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如何辨假识假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充分发挥小作坊监管工作群指导作用,定期组织小作坊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小作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落实小作坊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开展“名特优”小作坊创建工作

按照“打击一批、规范一批、发展一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总体思路,继续开展重庆市“名特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小作坊规范管理,改进生产条件,目前已为其免费印制公示栏500张、食品安全制度2100块、相关记录台账1050份,促进全区小作坊硬件设施及管理水平明显改善。目前,我区共向市局推荐重庆市“名特优”小作坊6家,已均被评为重点推进单位,我局将依职做好后续工作。

虽然我局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目前监管中还存在一些困难,比如,农村小作坊经营者大多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匮乏,同时,农村小作坊多为家庭式作坊,生产条件较为简陋,要求经营者投入资金进行升级改造短期内也难以实现。下一步,我局将对检查中小作坊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严格依程序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确保小作坊食品安全;同时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通过加强培训、开展“名特优”示范小作坊创建等方式,促进小作坊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的有效提升,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此复函已经我局戴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职,严格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确保辖区食品安全。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23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食品一科杨育,联系电话:7280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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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43号个人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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