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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1-00233 [ 发文字号 ] 涪陵市监函〔2021〕28号(A)类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36号个人提案的复 函

郑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强对老年保健品市场宣传和监管力度的建议》我局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保健意识逐渐增强,“花钱买健康”的观念已逐步被大家接受,保健品(大体分为保健食品、保健化妆品、保健用品等)消费成为养身保健的首要选择。其中,老年人群体是保健品消费市场的主力军。然而,某些不法保健品商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推销时采用不法手段,大打亲情牌,处处设置陷阱,并以种种令人心动的优惠条件,巧立名目骗取老年人的钱财。甚至有些商家故意夸大、虚假宣传保健品的治病功效,危害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这样的案件时有发生、触目惊心。近年来,权健、红瑞等直销公司被密集曝光的保健食品乱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保健品销售市场乱象,我局立足自身职能,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开展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配合开展创食安城市“保健食品科普”大型宣传活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等工作,全力维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一、近年整治保健品市场的措施及成效

(一)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力度。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开展广告监测。将商场、超市、保健品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管场所,对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店招店牌、宣传册等广告加强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线索及行为;截至目前,累计监测广告391条,其中发现违法广告3条、查处3件,监看相关网站15个,查处1件。二是紧盯重点区域,集中拉网摸排。在宾馆、酒店、会展场所、小区物业、重点街道、重点医院等场所开展检查,整改风险隐患,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印刷品广告和宣传品;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保健品经营者1019家。三是注重协作联动,加强监督抽查。联合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等部门对辖区重点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12315热线和平台共收到涉及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9件,其中投诉4件、举报5件。

(二)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销行为。一段时间以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理疗产品、小家电等成为非法营销“重灾区”,我局“四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营销行为。一是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充分依靠各个社区(村)委会及干部,明确食品药品协管员为信息员,及时反馈逐级上报非法营销信息,建立和实行“社区(村)民小组—社区(村)居—监管所”一体网格化监管和执法模式。二是加大非法营销打击力度。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立案调查。我局2020年共立案查处医药器械案件8件、罚款金额33万元,食品案件170件、罚款金额近300万元。通过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三是深化营销宣传教育。在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大厅、各社区(村)居发放防骗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打击非法营销宣传册1000余份,在公开栏张贴海报、悬挂横幅1000余幅;在涪陵电视台综合频道、都市频道、科教频道的《健康365》栏目和巴渝都市报的《家在涪陵》专刊进行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向群众普及识别营销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常识,知晓举报投诉渠道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目前保健品销售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隐患大。一些养生保健机构租用区内大型会议场地开展集会,参加人员均为60岁以上的老人,由于聚集人员多、年龄较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虚假宣传多。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食品的概念,从中浑水摸鱼推销“保健品”。此外,还混淆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外包装标识,把普通食品当做保健品宣传出售,使消费者上当受骗,甚至延误治疗。同时,还伴随多种方式“洗脑”促销。如:“专家”义诊和“患者”深情反馈、虚假宣传疗效、“陪聊”搞感情促销等。

(三)违法成本低。目前由于保健品经营准入门槛较低,导致经营者在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人员结构等方面参差不齐。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利润丰厚,对不法经营者来说,收入比罚款高得多,违法成本过低。

(四)监管取证难。在打击违法推销保健品行为上存在执法困难,有些商家有正规手续,保健品说明书、宣传单上并不存在夸大宣传,从业人员避开正常工作时间开展宣传会,暗地里向消费者肆意夸大功效,收集证据存在困难。执法人员在现场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甚至受到小部分群众的围攻和辱骂。

三、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市场管理。推行“四定”监管政策,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户数,由执法人员对辖区保健品经营户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针对保健品经营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管理不规范、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查验记录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把好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同时,在监管中要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养老院、进家庭等方式,举办各种类型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邀请老年人现身说法,使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了解保健品相关知识,掌握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区别,知晓保健品行业价格暴利的真相,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减少经济损失乃至身体上的伤害。

(三)畅通维权渠道。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有奖举报,鼓励和发动群众、消费者提供线索。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24小时值班电话作用,认真受理、处理、梳理群众举报、投诉,快速查处发现的侵权线索,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违法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无照经营保健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虚假、夸大宣传,按照《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处;对未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和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保健品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同时对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争取给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

(五)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公安、卫健、网信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网络监管。借助家庭医生对老年人家庭使用保健品情况进行调查,规范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动用社区力量入户向老年人普及保健品消费知识,同时加强对会销、直销、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维护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本局戴鹏局长审签。若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寄给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职,严格监管,确保全区保健品市场安全。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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