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43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4 |
[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43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4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张奎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通报
张奎(身份证号码:512301********3356)是重庆市涪陵区涪惠沣稻谷种植股份合作社场车安全员。张奎作为场车安全员,未每日根据《场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投入使用的场车和作业区域进行巡检,形成《每日场车安全检查记录》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2025年7月17日,我局对张奎上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7月31日,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奎予以通报批评。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