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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2-00174 [ 发文字号 ] 涪市监办发〔2022〕40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4 [ 发布日期 ] 2022-05-24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宣传周和药品科技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科室:

    按照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药监办化〔2022〕7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药品科技活动周工作的通知》(渝药监办科标〔2022〕2号)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聚焦儿童用妆安全主题,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及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决定开展涪陵区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和药品科技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5月25日—6月1日(5月1日起预热)

    活动主题:安全用妆,携手“童”行(化妆品)

              监管科学 你我同行(科技活动周)

    二、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周以儿童化妆品科普为主线,宣传重点主要有:

   (一)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宣贯,重点对儿童化妆品监管政策和“小金盾”标识进行宣传;

   (二)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重点科普儿童的皮肤特点、儿童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制作原创科普宣传作品

    围绕儿童化妆品主题,制作原创科普宣传动漫,印制宣传手册,多渠道推广发放。(药品二科牵头)

   (二)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广告宣传

    协调城市公交车、企业电子屏幕播放宣传视频和科普知识,利用区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知识,推动动漫视频在各校园内宣传播放。(药品二科牵头)

   (三)“儿童化妆品安全公众认知”网络问卷调查

    组织各企业、各单位参与网络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知识的认知情况、需求情况以及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药品二科牵头)

   (四)组织参与“儿童化妆品”网络知识答题、公益培训

    组织监管人员、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在化妆品监管APP“学与健”平台、“中国药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的科普互动问答,以及与支付宝答答星球、腾讯、百度等平台合作同步开展的网络知识答题活动。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国家药监局儿童化妆品主题公益培训。(药品二科牵头)

   (五)儿童化妆品科普大讲堂暨科普“四进”活动(5月25日-6月1日)

    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公益知识讲座,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常识及使用误区,提高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意识。通过面向儿童、老师、家长等播放科普视频、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科普讲座等方式,组织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进校园(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进社区(李渡、江北、白涛、龙桥市场监管所);进商圈(敦仁、荔枝、崇义、马鞍、江东市场监管所);进游乐园(蔺市市场监管所)等活动。(各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

   (六)组织参加国家药监局线上科普活动

    1. 组织观看国家药监局“云端公众科学日”直播视频,宣传纳米科技,展示药品科技成果,彰显药品科技创新和科普事业发展。

    2. 组织观看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性评价科普知识宣传视频,介绍药品安全性评价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药物安全性评价领域取得的最新工作进展和成果,增加公众对药品安全的了解和关注。

    3. 组织观看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云展播。宣传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介绍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和创新性医疗器械产品,增进公众对医疗器械产品的了解和关注,感受科技创新发展对医疗器械领域的促进作用及成果收益。

    4. 组织观看国家药监局中药监管科学成果线上云展。线上参观中药监管部门、中药重点实验室、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优秀中药企业以及产品等展览平台,全面展示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进展、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新举措以及中药创新发展成果。

   (七)发放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

    发放由市药监局统一印制的活动形象、海报、宣传折页资料,各所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科普资料进行发放,扩展宣传范围,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所、相关科室要按照区局统一要求,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筹划组织好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所、相关科室要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学校、经营使用单位等参与活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扩大活动影响力。鼓励撰写特色活动信息,提供活动图片,及时报送,以便向相关专栏推送。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各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宣传需要,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严格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各类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

    五、其他事项

   (一)市药监局及区局将印制一批科普宣传周活动的宣传资料,请各所收到领取通知后及时派专人到药品二科领取,及时开展宣传活动。

   (二)科普宣传周期间,请各单位实时将活动图片、文字信息等发送至药品二科,以便及时收集活动情况,加强上报。

   (三)活动结束后,请各所于6月1日前报送《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统计表》(附件1)《2022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统计表》(附件2)至药品二科。


    附件:1. 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2.2022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统计表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宣传活动

开展情况

数据

统计

1.举办启动仪式、“5.25爱肤日”、儿童化妆品科普大讲堂、科普进校园等线下宣传活动场,受众人;

2.组织线上宣传活动场。

3.共设置宣传点(即张贴海报/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等的场所)共个(其中办公场所

个,社区个,经营网点个,监测哨点个),共发放宣传手册册,张贴宣传海报张,展示宣传展板块。

4.本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周相关内容篇。

5.通过何种形式组织参与儿童化妆品网络知识答题、问卷调查、网络公益培训,请文字说明:

媒体报道或宣传作品被采用情况


特色亮点或创新做法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2022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统计表(样式)

填报单位:

内    容

数 量

备  注

参加单位(个)


请列出参加单位名称

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单(个)



参加“科普扶贫”活动单位(个)



参加“科普进校园”活动单位(个)



参加活动人员(人)



科技人员人数(人)



领导干部人数(人)



公众参与(人次)



义诊、咨询人数(人次)



本级经费投入数量(元)



资料发放(份、册)



其中,宣传海报、展板(块)



宣传单、折页(张)



科技下乡(次)



农资、物品赠送(折合元)



科普培训班、报告会(场)



放科研院所、大学数量(个)



参与“万名科学使者进校园”数量(人)



出动宣传车数量(辆)



电视科普宣传栏期数(期)



国家级媒体报道次数



省级媒体报道次数



说 明

“内容”栏内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可自行增加相关项目。



附件下载: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涪陵区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和药品科技活动周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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