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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3-00330 [ 发文字号 ] 涪市监办发〔2023〕15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有关科室: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根据市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3〕25号)的要求,区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同步开展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性质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是依据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信息,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服务活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应按照“开门办抽检”的理念,坚持聚焦民意、科学严谨、规范有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及时公开抽检和处置结果。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频次。各单位每季度开展“你点我检”活动1次(任务分配情况见附件)。区局全年抽检共100批次。

(二)活动主题。每季度结合以下活动主题开展:第一季度重点围绕“两节”“两会”及“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第二季度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开展;第三季度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进景区、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开展;第四季度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市场、进养老机构”等活动开展。

(三)活动流程

(一)确定抽检品种。各市场监管所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风险程度、健康危害等方面,筛选辖区消费者关注度高、期待最多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抽样环节等进行抽检。

(二)及时核查处置。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不合格样品,各市场监管所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及风险防控等工作,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及风险防控等工作应在24小时内启动。

(三)公布抽检结果。按照“时、度、效”原则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你点我检”抽检结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及解读等相关信息。

四、责任分工

综合科:统筹策划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指导、组织各所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向社会公布“你点我检”抽检结果。

宣教科:在“涪陵市场监管”公众号开设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栏,宣传报道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开展情况,报道、发布活动新闻。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样品的抽检、录入、送样等工作,并对不合格样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及风险防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借助“你点我检”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知晓度,逐步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品牌。

(二)加强科普宣传。加强宣传报道力度,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解读检验项目、抽检结果,以及核查处置等信息,进行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和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加强结果运用。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排查问题隐患,采取相应监管措施,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抽检监测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所、相关科室要及时向综合科报送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综合科要积极向市局“重庆市场监管”公众号推送工作信息。

(五)其他在作要求。各抽样单位使用省级转移柔性抽检任务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抽检数据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分类A为“抽检监测(省级专项)”,报送分类B为“2023年重庆你点我检活动抽检计划”。


附件:2023年涪陵区“你点我检”活动录入批次数分配表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涪陵区“你点我检”活动录入批次数分配表

序号

单位

2023年重庆你点我检活动抽检计划

录入批次数

合计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

荔枝

7

1

2

2

2

2

敦仁

7

1

2

2

2

3

崇义

7

1

2

2

2

4

马鞍

7

1

2

2

2

5

龙桥

7

1

2

2

2

6

江东

7

1

2

2

2

7

江北

7

1

2

2

2

8

李渡(义和)

7

1

2

2

2

9

白涛

7

1

2

2

2

10

蔺市

7

1

2

2

2

11

清溪(南沱)

3

1

1

1

0

12

珍溪(百胜)

4

1

1

1

1

13

马武

3

1

1

1

0

14

新妙(增福、石沱)

6

1

2

2

1

15

龙潭(大顺)

6

1

2

2

1

16

焦石(罗云)

3

1

1

1

0

17

青羊(同乐)

3

0

1

1

1

18

大木(武陵山)

2

0

1

1

0

合计

100

16

30

30

24


附件下载: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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