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依据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2-00104 [ 发文字号 ] 涪市监办发〔2022〕27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为切实做好2022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总局、市局相关规定,区局制定了2022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如下:

一、要开展好风险等级评定。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等级每年年底评定一次。根据企业静态风险因素、动态风险因素以及本年度行政处罚结果、监督抽检结果等因素,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级,填写《食品生产环节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表》,确定食品生产风险等级。

二、要认真按照监督检查计划时间和频次要求,结合食品的生产和消费季节科学合理安排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在企业及小作坊生产旺季实施一次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录入“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三、要突出检查工作重点。以榨菜、白酒、食用油、糕点、淀粉制品、桶装水、进口冷链食品等生产主体、风险等级为C、D级的食品生产者以及2020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等生产单位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生产加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要严格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及时消除,同时留存好检查记录,将相关情况纳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作为调整监督检查计划和风险分级管理的依据。

五、在监督检查中,要认真按照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所附的《检查要点表》内容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应督促生产者按规定在其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程序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验收,确保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六、对新获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新登记的小作坊要及时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并纳入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具体监管人员和检查频次。对长期停产等未正常生产的食品生产主体也要纳入监管范围,掌握动态,防止其违法生产。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履职依据,各所要要高度重视,按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具体监管人员开展风险分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如期完成全年检查任务。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区局作为各所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1. 2022年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2. 2022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3. 2022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1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xlsx
附件3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表.xls
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2:2022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