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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1-00447 [ 发文字号 ] 涪食药安办发〔2021〕1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1-00447
[ 发文字号 ] 涪食药安办发〔2021〕1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重庆市涪陵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村食品安全定点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羊镇人民政府、同乐镇人民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涪陵区农村食品安全定点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涪陵区农村食品安全定点监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掌握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进行监测,全面了解农村食品安全基本情况,排查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渐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全面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好农村地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掌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摸底调查,掌握辖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下同)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台账。

(二)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以肉、蛋、奶、蔬菜、水产品、畜禽肉、大米及餐饮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为重点项目,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等高风险区域开展监督抽检,提升食品监督抽检针对性及靶向性。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的作用,对食品质量进行初步判断,提升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率,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种养殖、屠宰企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粮食收售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山寨”、“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私屠滥宰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违法行为。

(五)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多种形式食品安全进场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职责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二)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负责政策性粮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区公安局。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督促各公安派出机构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及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快速检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市场监管所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区委、区政府及区食药安办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各有关部门及村(社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科普宣传等工作。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辖区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性。

(六)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协助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台账;协助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科普宣传等工作;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事故应急处置;定期收集上报辖区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上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线索。

四、工作步骤

从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12月止,在青羊镇、同乐镇进行试点,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食品安全定点监测,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区进行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风险研判。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研判,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解决办法,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记录,实行销号管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于每季度28日前将《涪陵区农村食品安全定点监测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区食药安办邮箱


附件:涪陵区农村食品安全定点监测信息统计表




附件

涪陵区农村食品安全定点监测信息统计表

日常监管

种养殖

现有数量(家)


检查数量(家次)


发现风险隐患数量(个)


完成问题整改数量(个)


畜禽屠宰

现有数量(家)


检查数量(家次)


发现风险隐患数量(个)


完成问题整改数量(个)


食品生产

现有数量(家)


检查数量(家次)


发现风险隐患数量(个)


完成问题整改数量(个)


食品经营

现有数量(家)


检查数量(家次)


发现风险隐患数量(个)


完成问题整改数量(个)


餐饮服务

现有数量(家)


检查数量(家次)


发现风险隐患数量(个)


完成问题整改数量(个)


粮食收购、储存、销售

现有数量(家)


检查数量(家次)


发现风险隐患数量(个)


完成问题整改数量(个)


食品监督抽检及快速检测

食品监督抽检

完成数量(批次)


不合格数量(批次)


食品快速检测

完成数量(批次)


结果异常数量(批次)


案件办理

食品

立案(件)


结案(件)


上缴财政罚没款(元)


没收销毁物品(公斤)


宣传培训

现场宣传

现场宣传次数(次)


发放宣传资料(份)


接受群众咨询(人次)


培训

协管员培训(人次)


从业人员培训(人次)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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