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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1-002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1-002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成文日期 ] 2021-05-08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食品销售环节“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所:

为做好2021年度食品销售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市局已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下达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为确保抽查检查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现将抽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系统基础维护工作

请所系统管理人员及时核对抽查检查任务,不属于本辖区任务的请在“双随机”系统“待办任务”迁出菜单中及时迁出到相关监管所或相关区县局,相关监管所及时在待办任务”迁入菜单中及时迁入。

二、扎实开展抽查检查

(一)检查要求。各所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求,扎实抓好抽查检查任务落实工作。要根据年度抽查检查任务情况,把控任务完成进度,统筹安排抽查检查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抽查检查任务。市局将根据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监管频次要求,逐步完善日常监督检查系统。

(二)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在检查某一具体主体时,直接调出该主体对应的检查大项,系统首先默认所有检查大项的检查小项结果评价为“是”,检查人员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只需要点开有问题的检查大项,调出对应的检查小项,直接在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小项后选择“否”,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确认即可。检查结果记录由系统根据现场监督检查记录情况自动生成,待审核完成后通过系统自动上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系统对外公示,现场检查结果记录打印或复印给经营者进行张贴公示。

三、及时开展补充抽查检查

请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比例要求开展抽查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已备案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者实行全覆盖检查,对风险等级为B、C级的食品销售者抽查比例不低于10%,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入网食品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零售经营者抽查比例不低于5%。凡未抽够比例的或现场抽查检查发现被抽市场主体已停业或已退市的,请及时通过线下进行补充抽查检查(根据系统补发的抽查任务),确保销售环节年度抽查检查任务全面完成。

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外,各所还应当根据辖区食品销售监管工作需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对辖区食品销售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直接录入“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专项监督检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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