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1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5 |
[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1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5年度餐饮环节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所:
为做好2025年餐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和市局相关要求,区局制定了《涪陵区2025年餐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原则,规范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倒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餐饮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检查方式及频次
(一)检查方式
1、日常监督检查。按照2024年风险等级评定情况,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并使用市局监管APP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2024年未评定风险等级及新开办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风险等级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正在经营的餐饮单位风险等级评定覆盖率要达到100%(不含12月后新办)。
2、专项检查(整治)。按照市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整治)。专项检查(整治)方案另行印发。
3、“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检查。具体抽取名单按市局要求执行。
(二)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A级和B级风险每年至少开展1次日常监督检查,且A级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全项目检查、B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项目检查;C级风险每年至少开展3次日常监督检查,且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项目检查;D级风险每年至少开展4次日常监督检查,且每年至少开展3次全项目检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按照D级风险进行频次检查;养老机构食堂、特大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自动制售经营者等高风险业态,应按照C级风险以上频次检查。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风险点,并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注册使用“重庆市阳光食品APP”,鼓励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建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进落实整改,巩固日常监督检查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保证检查工作质量。建立完善监管对象的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信息完整。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各监管所要形成监督检查结果闭环处理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判定为限期整改的,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整改并通过“重庆市阳光食品APP”上传整改情况;对判定为较高及以上风险的,要在经营者上传整改情况后3天内进行现场跟踪复查确保风险隐患处置到位;对中风险及以下的,要在整改完成后3天内,通过“餐饮安全在线”进行线上审核并上传审核结果。对违法行为应立案的,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提请区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各监管所要以日常监管为基础,科学发挥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的作用,统筹做好专项整治、举报投诉、执法办案等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三科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