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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3-00150 [ 发文字号 ] 2023年第1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3-00150
[ 发文字号 ] 2023年第1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家生产(经营)企业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批次一:

一、抽检基本情况

涪陵区沣行副食超市经营的牛蛙(其他水产品),其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8月13日。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340元、罚款5000元。

不合格批次二:

一、抽检基本情况

赵雷(珍溪综合农贸市场)经营的白鲢,其中地西泮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09-28。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896元、罚款500元。

不合格批次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涪陵区李渡农贸市场黄朝林经营的豇豆,其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10月8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80元、罚款5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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