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3-00150 | [ 发文字号 ] | 2023年第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4 |
[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3-00150 |
[ 发文字号 ] | 2023年第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3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家生产(经营)企业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批次一:
一、抽检基本情况
涪陵区沣行副食超市经营的牛蛙(其他水产品),其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8月13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340元、罚款5000元。
不合格批次二:
一、抽检基本情况
赵雷(珍溪综合农贸市场)经营的白鲢,其中地西泮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09-28。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896元、罚款500元。
不合格批次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涪陵区李渡农贸市场黄朝林经营的豇豆,其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10月8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80元、罚款5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