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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涪陵区2022年度餐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4-20

各市场监管所:

为做好全区2022年餐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和市局相关要求,特制定《涪陵区2022年餐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原则,规范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倒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餐饮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检查方式及频次

(一)检查方式

1. 日常监督检查。按照2021年风险等级评定情况(附件2),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对企业开展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对2021年未评定风险等级及新开办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风险等级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正在经营的餐饮单位风险等级评定覆盖率要达到95%(不含12月后新办)。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体宴席承办单位或个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2021年度监督抽检存在不合格产品的餐饮单位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2. 专项检查(整治)。按照市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整治)。专项检查(整治)方案另行印发。

3.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检查。具体抽取名单按市局要求执行。

(二)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1. 对Ⅰ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两年至少1次日常检查;

2. 对Ⅱ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1-2次日常检查;

3. 对Ⅲ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2-3次日常检查;

4. 对Ⅳ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年至少3-4次日常检查;

5. 学校、托幼机构在开学期间,对其食堂进行的日常检查频次不得少于每2月1次。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风险点,并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注册使用“重庆市阳光食品APP”。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进落实整改,巩固日常监督检查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保证检查工作质量。建立完善监管对象的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信息完整。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各所要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中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登陆“政企互动”平台上传整改报告,并开展跟踪复查;对违法行为应立案的,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提请区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各所要以日常监管为基础,科学发挥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的作用,统筹做好专项整治、举报投诉、执法办案等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 2021年度风险等级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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