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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治理行动

日期:2024-04-01


为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治理行动。

该局执法人员以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水果店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等关键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落实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达到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情况。二是落实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的包装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情况。三是落实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的规定等情况。督促指导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在经营中明码标价,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的经营者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积极整改。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下一步,该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宣贯实施,开展监管执法,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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