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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043W/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2-07

重庆市大足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直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全面贯彻《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2231号)和重庆市大足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大足知保联办〔20221号),加快推进我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明确2023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助推经济发展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大足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组织、指导、监督功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3年底,有效发明专利达到41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9件,全区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16000件,马德里商标总数达到12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笔数达到6笔(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指标)。

三、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 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2.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3. 实施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4. 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培育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鼓励全区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林业新品种选育,支持申报新品种权。(区林业局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6. 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拓宽专利供给渠道,找准专利需求市场,完善专利转化体系,优化专利转化政策。(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知识产权局、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7. 组织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工作。(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建立和完善版权保护自律机制。(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

9.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工作。(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区金融事务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引进、培育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11. 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区检察院负责)

12. 开展“昆仑”专项行动,强化大要案件侦办,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区公安局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13. 开展民生领域“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4. 开展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及组委会特殊标志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5. 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16. 实施专利代理“蓝天”行动,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强化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7. 加强“互联网+旅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线上线下维权机制,开展网络市场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区文化旅游委负责)

18. 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青少年版权保护季、“剑网”、杭州亚运会版权保护等专项行动。(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公安局、区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核查和行业培训,持续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出版行业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负责)

20. 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活动,加强品种管理和品种真实性检测,强化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查处力度。(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22. 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区林业局负责)

(三)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23. 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新增2家以上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做深做实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工作。(区检察院负责)

26. 深入推进川渝协作,搭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深化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共同打击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28.加快大足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知识服务水平。(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六、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氛围

(一)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29. 组织办好知识产权活动周、专利周等大型活动,宣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新培育1家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区教委、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申报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32. 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加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公益培训,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统筹部署相关任务措施,逐项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二)加强条件保障。争取市级政策和资金支撑,加大区级财政的投入保障,确保本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本部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强化督促落实。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重要情况及时按照程序请示报告。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重庆市大足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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