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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043W/2022-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的指导意见

各市场监管所: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登记便利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12号),切实做好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创新试点改革事项的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变更流程。

一、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一)许可变更对象。食品便利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适用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以下统称为分支机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统称为隶属企业)。对于办理涉及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分支机构3家以上且变更均不涉及现场核查。

(二)许可变更流程。隶属企业可就近在我区市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综合窗口提出变更登记申请需求,通过帮办代办完成材料指导和业务申报,再由分支机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实际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予以确认、登记,换发(寄递)营业执照,实现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1.申报指导。隶属企业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可联系就近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或帮办代办人员进行指导,通过重庆政务服务(https://zwykb.cq.gov.cn/qxzz/dzq/bszn/?itemid=46370627-4def-401c-8ed7-f603776220af&regncode=&targetType=)方式申报。

2.全程网办。各实际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预审网上申报材料,对材料需要补正或更改的,反馈企业或申报地指导人员,进行相应修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全程网办流程予以确认并登记。

3.就近领照。对需要换发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即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可通过自助打照、寄递、现场领取等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

二、 强化协调,加强保障

(一)强化协调,加强培训。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协调,我局将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培训交流会。进行对于办理涉及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分支机构3家以上且不涉及现场核查经营许可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可到区市民中心(注册科)集中统一申请、办理和领证。等相关信息的培训,进一步优化变更流程,确保连锁企业需要变更时一定宣传指导到位。

(二)强化宣传,监管结合。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此项政策知晓度。一方面请各所在办事大厅以及市民中心注册窗口张贴《连锁企业分支机构食品经营许可集中统一变更信息公告》。另一方面采取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上门宣传和张贴此公告宣传此项措施。

(三)强化实践,尊重自主。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由其自主选择分支机构变更办理方式。要加强对接联动,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机制,保障业务指导和办理的时效性。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上报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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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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