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043W/2022-000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2-12-30 |
重庆市大足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企业办事 “一照通办”的通知》的通知
各政务服务部门:
现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的通知》(渝营商办发〔2022〕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一照通办”功能运用。按照市级文件精神,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全面深度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实现“扫电子营业执照,自动登录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以及自动填写相关信息”功能。同时针对30个部门236个涉企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请各相关部门窗口人员在系统内核实能否正常使用扫码登录和录入信息功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政务服务管理办石朝阳联系(电话:023-43766700)。
二、加强“一照通办”宣传应用。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一照通办”相关宣传,及时安排窗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各政务服务部门要主动引导企业群众使用“一照通办”便利化方式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附件: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