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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核心条款解读

日期:2021-04-11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9年9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要求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北京市、上海市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改革举措。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联合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和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在认真借鉴京沪先进经验并充分结合我市实际的情况下,制定了《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二、核心条款及解读

1. “四个一”工作目标具体是指什么?

政策解读:“一网”指的是申请人登录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即可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和银行开户预约等服务事项;“一窗”指的是申请人在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提交申请后,各部门后台并联办理,申请人即可在区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同时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含税控设备),无需分别到各个部门的窗口领取;“一次”是指申请材料只需要进行一次提交,市场监管、公安、人力社保和税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信息,后台同步并联办理,无需申请人分别向不同部门提交;“一日”就是在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开办企业全部流程只需要一天时间即可完成。

2. 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

政策解读:申请人登录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查询核验企业名称是否可用,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依次填写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就业社保登记等信息,并通过“渝快办”APP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在线签名,即可一次性提交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申请。各部门后台收到申请后即可同时开始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企业设立登记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同步将企业信息推送给印章制作单位,印章制作单位完成制作后送至开办企业综合窗口;税务部门同步完成发票申请审核,并将发票和税控设备送至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人力社保部门同步完成员工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无需申请人再提交资料或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3. 全面升级改造开办企业综合窗口。

政策解读: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将原来分别需到各个窗口领取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等整合为到一个综合窗口同时领取,实现了开办企业“最多跑一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在后台集中办结开办申请后,将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统一交到前台综合窗口。申请人获取办理完成的信息后,前往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

4. 推行分时办理服务。

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因经营需要,需办理首次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就业社保登记的,可以随时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进行申请。

相关链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发〔2019〕9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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