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043W/2026-0005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3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043W/2026-00059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03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2026182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陈飞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涉老服务营销活动加强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制建设情况
1.涉老会销。一是依托全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常态化加强与区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沟通对接,建立常态化联络、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工作制度,确保部门之间信息流转高效、工作衔接顺畅,构建权责清晰、协同发力的涉老领域综合治理格局。二是印发了《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涉老商业场所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涉老商业场所进行规范整治。
2.保健品、特殊功效农产品的食品监管。召开《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评价参考标准》实施推进会,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从经营资质合法、场所条件达标、索证索票齐全、陈列摆放规范、销售产品合格、营销宣传合规、人员管理到位等七个方面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四有四无”(有证照有台账有消费提示有专区或者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虚假宣传)目标,实现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
3.保健品、特殊农产品的标签、宣传、销售等环节可能出现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问题。自2020年起,持续印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
4.价格监管。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稳定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大足市监发〔2025〕1号),强化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对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强化合规引导和明码标价,不能干预市场价格,侵犯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利。
(二)督查检查情况
1.涉老会销领域:重点加强对食品和保健品销售经营者的检查力度,对城镇辖区内的食品和保健品销售经营者进行全面摸排。加强与公安局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提高监管执法合力。
2.保健品、特殊功效农产品的食品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完成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相关信息录入和维护,按要求组织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活动。同时组织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三)宣传引导和关爱倡议
1.开展涉老防诈骗宣传工作。印制涉老诈骗典型案例、防诈顺口溜等宣传资料;制作养老防诈宣传短片进行防诈宣传;联合多部门开展“银发关爱专场活动暨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讲会”。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每年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进校园、进社区集中宣传。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假防骗能力。
二、近期工作情况
1.强化线索摸排。发布《关于向社会征集保健品、特殊农产品、养生用品等领域涉老诈骗行为线索的通告》,积极推进线索摸排工作,致力于打击涉老诈骗,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加强宣传推广。一是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分别在大足城区、龙水、邮亭、万古、双桥开展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315宣传活动,就食品药品安全、防范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知识展开宣传推广。
3.强化监管执法。对辖区内直销企业开展检查并进行合规性指导。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把控产品宣传环节,杜绝夸大功效、虚假承诺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发生。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价格虚高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市场摸排与工作开展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距离提案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对市场经营过程中各项行为的监管,摸排线索,研判问题,肃清市场涉老诈骗、虚假宣传行为。
(三)深化宣传教育。依职进行食品药品保健品宣传、消费者权益宣传、产品质量科普宣传及公安开展的反诈宣传。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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