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043W/2026-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043W/2026-00032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0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购药的消费提示
全区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网络购药因便捷高效受到广大市民青睐,但部分无资质售药、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用药安全与身体健康。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大足区市场监管局特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
1.购买已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药品,查看是否具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药品查询”栏目查询产品名称、生产单位等信息。
2.收到药品后,可通过提示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查询追溯信息与实物是否一致。
3.留存购买小票,发现质量问题,请及时通过购买平台的官方客服渠道投诉或通过“12315”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第九十八条规定,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
用药安全无小事,合法权益需守护。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全区消费者提高网络购药安全意识,擦亮双眼、理性选购、依法维权,共同守护安全放心的网络购药环境,保障自身与家人用药安全。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