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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043W/2025-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043W/2025-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与安全管理的提示

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

“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秩序稳定,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各企业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1. 规范进货渠道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查验制度,确保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留存供货方资质、票据及检验报告,禁止销售来源不明药品、回流药品和假冒伪劣药品。

2. 保障储存条件

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如阴凉、冷藏等),定期检查温湿度设备运行状况,冷链药品全程温度可控,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3. 定期自查效期

及时清理近效期药品,杜绝过期药品上架销售。

二、规范药品销售行为

1. 处方药管理

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审方制度,禁止“先售药后补方”、“擅自篡改处方”等违规行为。

2. 特殊药品管控 

严格凭身份证实名登记限量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次销售不超过2个最小包装,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3. 用药指导服务  

合理安排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主动提供合理用药咨询,避免误导消费者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所有药品及服务需明确标价,不得哄抬价格、捆绑销售或虚假折扣。

四、加强广告与促销管理

1. 广告合规

宣传内容需真实合法,禁止夸大疗效、虚假宣传或利用“健康讲座”变相推销药品。

2. 促销活动规范

赠品不得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不得以促销名义诱导非理性购药。

五、应急处理

安排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和投诉处理,遇药品安全事件立即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强化企业自查,积极配合监管

1. 加强节前自查整改

全面排查本单位药品质量、储存、销售等环节风险,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消费者及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

2. 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各企业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消除风险隐患。我局将在节假日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和暗访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各药品零售企业既是商业主体,更是民生保障的重要一环。望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祝各企业节日期间经营有序,平安祥和!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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