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043W/2025-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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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1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关于向社会征集保健品、特殊农产品、养生用品等领域涉老欺诈行为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保健品、特殊农产品、养生用品等领域的涉老欺诈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保健品领域
1、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治疗疾病功效,将普通食品或保健品包装成能治愈疑难杂症、延年益寿的 “神药”,误导老年人购买。例如,宣称某款普通的维生素产品可治愈糖尿病等严重疾病。
2、以免费体检、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等为幌子,吸引老年人参加,实则在活动中推销高价、劣质保健品。例如通过举办所谓的 “专家健康讲座”,夸大保健品效果,诱导老年人花费大量钱财购买。
3、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保健品。例如一些号称能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品,实际添加了不明药物成分,危害老年人健康。
(二)特殊农产品领域
1、虚构特殊农产品的稀缺性、特殊功效,如声称某种普通农产品具有神奇的养生、治病效果,高价卖给老年人。例如将普通的红薯宣传为具有抗癌特效的 “珍稀品种”。
2、以次充好,用普通农产品冒充高品质、高价值的特殊农产品销售。例如,用普通大米冒充具有特殊营养成分的有机大米,欺骗老年人。
3、通过虚假的产地、种植方式宣传,误导老年人购买。例如将普通农田种植的农产品,宣传为深山原生态、绿色无污染种植的产品。
(三)养生用品领域
1、夸大养生用品的保健功能,如宣称某按摩椅能治疗多种慢性疾病,远超其实际功效。
2、销售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养生用品,如漏电的理疗仪、材质有害的睡眠枕等,对老年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3、以 “亲情营销”“情感诱导” 等方式,哄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养生用品。如销售人员长期对老年人嘘寒问暖,获取信任后推销高价养生用品。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反映问题,主动参与提供线索,切实制止侵害老年群体利益的行为,共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公民均有权对存在涉老欺诈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可以实名投诉举报,也可匿名投诉举报,举报时需提供具体的违法事实线索。对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举报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大足区举报电话:12345
邮箱地址:dzscjdjfk@163.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91号,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邮政编码:402360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涉事人员或企业的基本信息(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企业名称等)、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如宣传方式、销售手段、产品信息等)、相关交易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依据,以便相关部门快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二)举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线索真实可靠,不得虚构、夸大事实,更不能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恶意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相关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若发现有泄露举报信息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