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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计划、发展目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2024年大足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处置能力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的通知》渝市监发202411要求,结合我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食品快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和快检车,增强日常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加强快检发现异常样品的后续处置力度,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安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二、工作任务

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以及农村市场食品为重点开展快速检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购买的安全保障。突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零售农贸市场的快速检测,针对各类食品中的重点问题项目,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快检结果异常的样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和开展跟踪抽检,依法进行处置。

(一)任务批次数量

2024年全食品快检计划任务共计600批次其中大米中的镉为必检品类和项目36批次快检阳性任务数36批次针对大米中的镉,应分别按照辖区任务批次进行检测(必检项目),其余任务数主要用于日常监管、突发事件处置、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举报投诉、专项整治、“你送我检”、食用农产品监管等工作,在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具体任务分配详见《2024年大足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

(二)快检品种和项目

1.根据本区域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品种项目表重庆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项目表,以食用农产品中的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食品摊贩、商场超市、专卖店等各类主体实施快速检测。

2可参照《快检工作开展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参考》(附件2)中的食品类别和检测项目开展快速检测,鼓励采购使用通过符合性评价的食品快检产品,快检评价中未覆盖的快检产品需经具备评价资格的承检机构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快检程序和数据报送

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应真实、客观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并在市市场监管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监管平台,网址:

http://221.178.46.16:8091/cqamr_isms/adminLogin.action规范填报,确保检测程序可追溯,快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客观。

1严格按照《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真实、客观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采样时填写《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规范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食品快检机构及操作人员应对食品快检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负责。

2.及时在智慧监管平台的抽检快检系统中下达本年度快检任务,任务名称为“2024大足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快检任务类别选择市级

3.规范录入快检数据,按照《食品类别参照表》选择食品类别,将《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上传快检系统,快检结果应在24小时内录入智慧监管系统,异常样品应在2小时内通知执法人员

4.认真做好数据核查,按季度检查食品快检样品和被检测单位(或摊位)名称、售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检验项目、检测日期、检测结果、食品快检产品和试剂、检测人员等信息的填写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系统中的错漏数据,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客观。

(四)后续处置

1.对快检结果异常食品,执法人员应及时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督促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对快检结果异常食品,要使用2024年省级转移任务,在快检开展后48小时内进行跟踪监督抽检。快检跟踪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分类A为“抽检监测(省级转移)”,报送分类B为“2024年重庆柔性抽检计划(快检跟踪)

3.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录入智慧监平台抽检快检系统,采取跟踪抽检的应当将抽样单编号录入处置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2024年快检工作由区局抽检队负责开展实施,市场所应确定联络员配合抽检队开展快检工作,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检验结果异常的跟踪监督抽检由区局抽检队利用2024年省级转移任务完成,跟踪抽检不合格后处置工作由各所自行承担。

(二)全年快检任务应当于1130日前完成(含快检后处置任务)

快检异常结果发现率不得低于6%,跟踪监督抽检率不得低于50%(即每检出100批次结果异常的样品,应对其中至少50批次开展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资金由市局按计划任务统一拨付使用,仅限用于支付购买样品和检测试剂。

积极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快检车在突发事件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支撑作用,现场接收消费者送检的自购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并及时告知检测结果,科学回答消费者有关的食品安全咨询,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附件:12024年大足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

2快检工作开展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参考

3食品类别参照表


附件1

2024年大足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

序号

镇街市场监管所

快检计划(合计)

大米中镉
(批次)

异常发现批次(计划的6%

异常跟踪抽样批次

1

龙岗所

50

2

3

2

2

棠香所

60

0

3

2

3

龙水所

50

0

3

2

4

智凤所

40

2

2

1

5

五金所

40

2

2

1

6

万古所

40

6

2

1

7

三驱所

25

2

1

1

8

双路所

30

0

1

1

9

中敖所

25

3

1

1

10

石马所

16

0

1

1

11

铁山所

16

0

1

1

12

珠溪所

16

0

1

1

13

高坪所

10

0

1

1

14

高升所

10

0

1

1

15

宝顶所

16

0

1

1

16

龙石所

10

0

1

1

17

金山所

10

2

1

1

18

玉龙所

10

0

1

1

19

雍溪所

16

0

1

1

20

拾万所

15

0

1

1

21

回龙所

10

0

1

1

22

国梁所

10

0

1

1

23

季家所

15

0

1

1

24

古龙所

5

0

0

0

25

宝兴所

15

10

1

1

26

邮亭所

15

7

1

1

27

龙滩子所

10

0

1

1

28

通桥所

15

0

1

1

合计


600

36

36

30

附件2

快检工作开展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参考

食品分类

食品

亚类

重点

品种

重点项目

推荐抽检

时间

备注

食用农产品

蔬菜

豇豆

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

全年

禁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腐霉利、灭蝇胺、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噻虫嗪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倍硫磷、甲胺磷、甲拌磷、丙溴磷、敌百虫、灭多威、敌敌畏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酶抑制率法

四季豆

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

全年

禁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腐霉利、灭蝇胺、多菌灵、啶虫脒、噻虫嗪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酶抑制率法

韭菜

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

全年

禁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腐霉利、灭蝇胺、毒死蜱、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二甲戊灵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氧乐果、甲拌磷、敌敌畏、丙溴磷、敌百虫、灭多威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酶抑制率法

镉(以Cd

全年

重金属污染物

芹菜

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

全年

禁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腐霉利、灭蝇胺、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噻虫嗪、百菌清、烯酰吗啉、二甲戊灵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甲拌磷、氧乐果、马拉硫磷、敌敌畏、丙溴磷、敌百虫、灭多威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酶抑制率法

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

全年(以夏季为主)

禁用植物激素

推荐胶体金法

其它蔬菜

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菊酯类、杀菌剂类、杀虫剂类、有机氯类

全年

禁限用农药

推荐酶抑制率法与胶体金法组合使用

食用农产品

水果

香蕉

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虫嗪、腈苯唑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丑柑

三唑磷、丙溴磷

全年

(以春季为主)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猕猴桃

多菌灵、氯吡脲

全年

(以秋季为主)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李子

多菌灵

全年

(以夏季为主)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联苯菊酯、三唑磷、丙溴磷

全年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沃柑

三唑磷

全年

(以春季为主)

限用农药

推荐胶体金法

食用农产品

水产品

大口

黑鲈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甲硝唑、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乌鳢

氧氟沙星、孔雀石绿、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地西泮、氯霉素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鳊鱼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地西泮、氧氟沙星、氯霉素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大黄鱼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甲硝唑、磺胺类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其它水产品

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畜禽产品

鲜蛋

鸡蛋

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甲硝唑、磺胺总量、金刚烷胺、氧氟沙星、强力霉(四环素)、氯霉素、呋喃唑酮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禽肉

肉鸡

恩诺沙星、磺胺总量、氧氟沙星、金刚烷胺、甲氧苄啶、尼卡巴嗪、五氯芬酸钠、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强力霉素(四环素)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畜肉

肉牛

肉羊

瘦肉精(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磺胺总量、甲氧苄啶、氧氟沙星、恩诺沙星、地塞米松、五氯芬酸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粮食加工品

大米

大米

重金属镉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

酒类

蒸馏酒

白酒

甜蜜素、氰化物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或

理化显色法

发酵酒

黄酒

甜蜜素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或

理化显色法

散装食品

鸭血

制品

鸭血

甲醛

全年

推荐理化显色法

粉丝、粉条、粉皮

粉丝、粉条、粉皮

二氧化硫

全年

推荐理化显色法

食用菌

食用菌

干菜

干菜

干果

干果

黄曲霉毒素

全年

推荐使用胶体

金法

二氧化硫

全年

推荐理化显色法

腌腊肉

腌腊肉

亚硝酸盐

全年

推荐理化显色法


附件3

食品类别参照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1

食用

农产品

畜禽肉及副产品

畜肉

猪肉

牛肉

羊肉

其他畜肉

禽肉

鸡肉

鸭肉

其他禽肉

畜副产品

猪肝

牛肝

羊肝

猪肾

牛肾

畜副产品

羊肾

其他畜副产品

禽副产品

鸡肝

其他禽副产品

蔬菜

豆芽

豆芽

鲜食用菌

鲜食用菌

鳞茎类蔬菜

韭菜

芸薹属类蔬菜

结球甘蓝

菜薹

叶菜类蔬菜

菠菜

芹菜

普通白菜

叶菜类蔬菜

油麦菜

大白菜

茄果类蔬菜

茄子

辣椒

番茄

甜椒

瓜类蔬菜

黄瓜

豆类蔬菜

豇豆

菜豆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山药

胡萝卜

水生类蔬菜

莲藕

水产品

淡水产品

淡水鱼

淡水虾

淡水蟹

海水产品

海水鱼

海水虾

海水蟹

贝类

贝类

其他水产品

其他水产品

水果类

仁果类水果

苹果

核果类水果

油桃

李子

柑橘类水果

柑、橘

柠檬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葡萄

草莓

猕猴桃

西番莲(百香果)

热带和亚热带

水果

香蕉

芒果

火龙果

柿子

菠萝

荔枝

龙眼

石榴

瓜果类水果

西瓜

甜瓜类

鲜蛋

鲜蛋

鸡蛋

其他禽蛋

豆类

豆类

豆类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生干坚果

生干籽类

2

粮食加工品

大米

大米

大米

小麦粉

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挂面

挂面

普通挂面、手工面

其他粮食加工品

谷物加工品

谷物加工品

谷物碾磨加工品

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

米粉

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

谷物粉类制成品

生湿面制品

发酵面制品

米粉制品

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

3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花生油

玉米油

芝麻油

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菜籽油

大豆油

食用植物调和油

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

煎炸过程用油

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

4

调味品

酱油

酱油

酱油

食醋

食醋

食醋

酱类

酱类

黄豆酱、甜面酱等

调味料酒

调味料酒

料酒

香辛料类

香辛料类

香辛料调味油

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

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调味料

固体复合调味料

鸡粉、鸡精调味料

其他固体调味料

半固体复合

调味料

蛋黄酱、沙拉酱

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

辣椒酱

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

其他半固体调味料

液体复合调味料

蚝油、虾油、鱼露

其他液体调味料

味精

味精

味精

食盐

食用盐

普通食用盐

低钠食用盐

风味食用盐

特殊工艺食用盐

食品生产

加工用盐

食品生产加工用盐

5

肉制品

预制

肉制品

调理肉制品

调理肉制品(非速冻)

腌腊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

熟肉制品

发酵肉制品

发酵肉制品


附件下载:

2024年大足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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