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30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涉及的不合格样品抽样编号:GC21500111651500096;样品名称: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8L/桶;被抽样单位:重庆溪畔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批号:2021年10月18日;标称生产企业:重庆溪畔纯净水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

(二)大足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5日对重庆溪畔纯净水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70桶,库存0桶。

(三)大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销售该食品,责令企业立即查找原因并召回已售不合格食品。该企业对已销售该批次食品发出召回通知后,共召回产品0桶。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