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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4-12-25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大足区串成串都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新疆小肉串”,生产日期:2024年6月19日,抽样单编号:XBJ24520325701003459,被抽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串成串都食品加工厂,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标称生产企业:重庆市大足区串成串都食品加工厂。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我局于2024109日启动核查处置,告知生产单位检验结果,对生产单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立即责令企业暂停生产该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进行整改,并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重庆市大足区串成串都食品加工厂生产了900袋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售出,召回0袋。未召回原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未收到消费者退货。

三、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生产方生产销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的新疆小肉串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处以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重庆市大足区串成串都食品加工厂排查,不合格的原因是销售环节装卸货物时,未及时装卸到冷藏车所致。当事人采取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健全货物装卸管理制度等措施整改,企业已对整改后的产品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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