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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4-08-02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重庆市大足区冰洁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4年4月8日抽样单编号:GZJ24500111651530024,被抽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冰洁饮料厂,检验结论:亚硝酸盐(以NO₂-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标称生产企业:重庆大足区冰洁饮料厂,委托生产企业:重庆市大足区开智特丽洁纯净水厂。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向生产经营者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0桶除抽样检验机构用于检验购买的7桶外,已全部交付给委托方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立即责令企业暂停生产该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进行整改,并立案调查。重庆市大足区冰洁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已全部交付给委托生产商重庆市大足区开智特丽洁纯净水厂,产品已销售完毕,召回通知发出后未收到消费者退货。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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