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大足区开智特丽洁纯净水厂委托重庆市大足区冰洁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4年4月8日,抽样单编号:GZJ24500111651530024,被抽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冰洁饮料厂,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NO₂-计)。检验结论:亚硝酸盐(以NO₂-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标称生产企业:重庆大足区冰洁饮料厂,委托生产企业:重庆市大足区开智特丽洁纯净水厂。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启动核查处置,告知委托生产单位检验结果,对生产单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立即责令企业暂停生产该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进行整改,并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重庆市大足区冰洁饮料厂受重庆市大足区开智特丽洁纯净水厂生产了40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售出,召回0桶。未召回原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未收到消费者退货。
三、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委托方和生产方生产销售亚硝酸盐(以NO₂-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的包装饮用水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处以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重庆市大足区冰洁饮料厂排查,不合格的原因是更换了新的流式消毒器运作不稳定所致。当事人采取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健全消毒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消毒等措施整改,企业于7月19日对整改后的产品送检,检验结果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