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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4-07-03

在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大足区永生腌腊制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腊板鸭,抽样单编号:SBJ24500111651530036,被抽样单位:大足区永生腌腊制品加工厂,生产日期:2024年1月9日,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我局于2024年2月27日启动核查处置,对生产单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责令生产单位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违法生产经营小作坊大足区永生腌腊制品加工厂进行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加工厂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kg,所有产品已销售完毕,未能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未召回原因:加工厂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但由于抽检批次腊板鸭已销售完毕,且未有消费者退货,也未收到不良反应反馈,故未召回。

三、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腊板鸭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大足区永生腌腊制品加工厂排查发现,不合格的原因:未按照要求使用计量器具使用食品添加剂。该加工厂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购买合格计量器具,按照“五专”要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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