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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2-12-02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涉及我区重庆市薯乡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问题食品。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火锅川粉(净含量:200克),抽样单编号:SZ220156375,被抽样单位:深圳市渝都香老火锅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重庆市薯乡缘食品加工厂,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9日,经检测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检测出的问题项目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参考值:不得使用,实测值:0.0973g/kg,检验依据:GB5009.278-2016)。涉及经营企业:深圳市光明区川味调料批发商行。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本局于2022年11月3启动核查处置,向重庆市薯乡缘食品加工厂送达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对生产经营场所及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企业暂停生产该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问题原因进行整改。

(二)产品控制情况。重庆市薯乡缘食品加工厂对风险监测问题食品采取下架、召回等控制措施。该企业生产了200kg该批次风险监测问题食品,已全部售出,召回8kg。未完全召回原因:该批次产品已部分消费,企业发出召回公告后,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也未收到消费者食用后有不良反应的反馈。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重庆市薯乡缘食品加工厂自查,导致风险监测问题食品产生的原因是:该厂从农户收购食品原料红薯淀粉,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就直接用于生产出火锅川粉(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22年8月26日),并流通到市场销售;而上述红薯淀粉经送检,发现含有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本局指导企业加强员工培训,严格原辅料采购和进货查验记录管理,严格把控关键控制点,强化出厂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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