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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两件违法经营案入选川渝两地市场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30日,为加强川渝网络交易监管合作,震慑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其中大渡口涉及两件。
案例一: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刷单炒信及其他食品违法案。该公司通过委托生产或购进成品的方式获得腊鱼产品,并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X货郎旗舰店”上架销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8袋委托生产的“烟熏腊鱼”产品,其营养成分表标示有“脂肪:每100克34.1克(g),NRV%:57% ”等信息,对其中的营养成分表所标示的数值,当事人无法提供计算依据及相关检验报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重庆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七店互联网虚假宣传案。该店为拓宽销售渠道,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X峰堂7店”,主要销售OTC药品。2022年12月19日当事人购进700盒“香砂平胃颗粒(云南腾药)”,并在店铺“X峰堂7店”上架销售,此款药品介绍板块最下方“商品卖点”介绍中包含“家里可常备 家人都适用 驱散胃病 生活舒心 调解神经 调理脾胃”等文字内容,其介绍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该局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引以为戒、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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