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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严禁借大运会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的提示

日期: 2023-07-18



2023年7月28日至8月8日,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将在成都举行,这次大运会是我国大型涉外赛事活动之一,也是我国西部地区首次举办的综合性国际体育赛事。为保障大运会期间意识形态安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有力防范和制止借大运会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大渡口区范围内广告活动相关主体,就规范商业广告宣传作以下重点提示:

一、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活动标志标识及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三、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四、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以及使用不规范中国地图的商业广告。

五、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商业广告。

六、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歪曲历史制造噱头、恶搞经典、恶俗营销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商业广告。

七、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内容的商业广告。

八、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地域、职业等歧视内容,各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的商业广告。

九、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煽动过度消费、宣传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内容的商业广告。

十、不得擅自使用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会徽、国际大体联、国际大学生运动会商标等名称、图形或其他组合;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名称、徽记和标志;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名称及简称、会徽、吉祥物、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十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大运会官方赞助商、官方合作伙伴、官方独家供应商、官方供应商、指定产品的名义或者称谓等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十二、不得擅自将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名义、形象与大运会关联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十三、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伪造大运会“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纪念品的商业广告。

全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严格规范各类商业广告宣传行为;要全面落实广告审核责任和平台管理者责任,及时清理不规范商业广告宣传内容;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工作,发现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要留存证据,及时向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及时清理违法违规内容。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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