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进口食品执法检查
“老板,我们是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你们店销售的进口奶粉,怎么没有中文标签?”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市场监管所副所长廖春燕在对新天泽国际广场裙楼BF层进行常规巡查时向经营者问道。
“我们是在跨境电商‘宝妈时光’APP下单购进的进口商品,电商平台都能卖的商品,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售卖?”该店经营者杨丽一脸疑惑。
“请你们把销售商品进货票据、进货渠道和质量检测报告提供一下,我们要进一步进行检查。”廖春燕讲道。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还发现部分进口化妆品也无中文标签。
“我不知道销售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食品是违法行为,看到周边同行销售这类食品就认为自己购进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了。”杨丽辩解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购买进口食品。但如果境内食品经营者销售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也没有要求供货商提供食品检测报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证明和海关通关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的话,一旦被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处罚。
“婴幼儿奶粉属于未成年食品,安全是未成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食品经营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食品,确保未成年食品安全。”然而其在销售未成年食品中未标识中文标签,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未成年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潜在危险,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经查,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化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九十七条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跨境商品直接购自境外,部分商品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购买对象只局限于消费者。”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讲道,跨境电商企业在履行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即使所销售的符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商品没有原始中文标签或加贴中文标签,但只需要在相关网站上展示中文电子标签即可进行销售;这使得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可以放心的销售这些进口商品,而从跨境电商平台购进的无中文标签商品再次进行对外销售则属于违法经营行为。
对于喜欢购买进口食品的市民,在选购相关产品时,应留意食品标签是否齐全,是否有相关中文标签或说明书,拒绝购买不合格的进口食品。
“近期,我们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组织执法力量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要求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到。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集成效应,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的“铁案”,让监管“长出牙齿”,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多发势头, 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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