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5-000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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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9-30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DH130号建议的答复函
办理效果:(A)
大渡口市监函〔2025〕21号
方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一老一小的合法权益,切实守护好老年人“养老钱”的建议》(第DH1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印发保健食品宣传资料,在全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及警示标语,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体广泛科普保健食品知识,预防“洗脑”宣传,提升群众的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辨别能力。着力整治利用电视购物、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或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免费体检等名义,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夸大药品、保健品功效疗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药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自律,严格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采购查验、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标签说明书核对、专柜销售等制度和要求。同时,定期自查自纠,加强对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院长负责制”,有效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运用智慧化手段开展“日周月”等内部自查工作。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检查,督促养老机构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把控好加工制作各个流程。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食品安全常识培训,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强化教育效果。加大涉老场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摸排,强化日常监管。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保健食品安全隐患的“涉老领域”进行排查,及时把握趋势和苗头,维护市场正常安全的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求保健食品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保健食品档案,规范保健食品广告,一旦发现保健食品相关违法问题,严肃处理:一是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针对辖区实际,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切实深挖养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治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对重点经营户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做到入库建档。二是开展涉老场所大检查。组织执法力量对重点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重点检查食品经营部、药店、保健服务中心、养生馆、保健品店等,对投诉举报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等重点经营户及时进行行政约谈和告诫,要求各经营主体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三是加强案件查办。针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前期线索摸排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涉老”乱象突出的重点经营主体和场所,集中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攻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营销老年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严查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功效、虚称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未经审查发布等违法行为;严查捏造事实、混淆概念、制造噱头、夸大效果以及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商品服务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日常监管检查78户次,对辖区药品、保健品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监管检查346户次,立案查处涉老案件5件,对已立案的涉老案件,加快查处进度,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注重多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治理。统筹部门协作合力,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整治,一是区民政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认真落实《重庆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行为进行规范,明确了资金使用用途、监管方式等,强化了全链条监管,进一步保障了机构老年人的财产安全。目前共监管12家养老机构押金保证金210.57万元;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走访排查33家养老机构,询问388名老人,无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情况反映;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视频、宣传资料、案例讲解等方式,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二是区公安分局加强日常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社区民警等力量,“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采取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LED显示屏、墙报、挂图等形式,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开展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支持力和参与度。同时,以典型案例和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目,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执;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在侦办养老诈骗案件中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强涉案财产的甄别、审查、认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全面落实辖区管理、层级负责,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有效推进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进度。二是完善涉老场所销售主体基础信息,主体清,情况明。明确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三是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规范性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相关食品销售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义务提出要求、明确责任,清晰合法合规经营的界线,及时提示、督促、帮助、告诫广大食品销售经营者清醒认识并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自觉守法经营。四是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为关键,形成日常风险管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五是严格按监管职能职责相关规定,坚持层级管理的原则,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把关,事事有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加强责任追究。六是严格执法,对一般的风险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答复函已经王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于15日内在“人大代表全渝通”系统统一进行一次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5年9月16日
联 系 人:廖春燕
联系电话:023-68561268、13509400739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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