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4-0005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2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DH180号建议的答复函
办理效果:(A)
大渡口市监函〔2024〕54号
张远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会销场所监管的建议》(第DH1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务实、有针对性,我局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违法会销通常与保健品销售相关,针对老年人实施。近年来,结合养老诈骗专项整治、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强化会销行为监管,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相关案件46件,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做好排查摸底。依托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全区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经营主体进行清查,并建立台账,切实掌握清楚辖区相关经营主体底数。同时,以宾馆、酒店、会展场馆、居民小区、餐饮服务企业、休闲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对可能存在的会议营销场所进行排查摸底。截至目前,全区现有保健食品经营主体724家,建立会议营销主体监管台账24家。
(二)做好宣传引导。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到并妥善处理涉及会销各类投诉举报。以3·15、4·26、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台、手机报、短信、微信QQ群、大屏幕、横幅、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载体,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知识系列宣传活动,近两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保健食品选购提示》,不断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合理的保健食品消费意识。
(三)强化监管执法。结合会销行为特点,采取“四查四看”方式,深入排查搜寻违法线索。一查经营证照,看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二查产品质量,看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或不符格食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物品;三查宣传资料,看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误导消费、价格违法等行为;四查内部管理制度,看是否存在欺诈“套路”等。排查会销主体24个并建立监管台帐,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由各监管所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向会销经营主体发放《规范会销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会议营销经营主体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与会议营销经营主体签订《会销经营主体自律承诺书》,引导其自觉守法经营。近三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6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相关经营主体1220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7个,查处保健食品质量、虚假宣传案件46件,实施行政处罚17万余元。联合公安关停会销场所1处。
(四)深化部门联动。以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为契机,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探索部门间长效合作机制,解决案件线索移交、涉案产品鉴定、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同查办、举报奖励落实等方面工作,共同筑牢保健市场防护网。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违法会销行为难以发现,监管被动。会销人员专挑监管部门非工作时段,且会销人员一般采用酝酿“抢购”的方式推销,时间短,等监管部门到达现场后,违法会销经营者往往已经“人去屋空”。一般而言,会销没有固定场所,社区、公园、广场、车站、宾馆、酒店等均是潜在的会销场所,他们往往选择城区偏僻地段酒店或城郊接合部、偏远农村民房作为会销场所并备有交通工具随走随卖,因缺乏有效监测手段,监管部门难以及时发现。
(二)违法经营行为难以认定,取证困难。会销现场通常不会存放大量代售产品,而是采取营销地和取货地分开或者先收取定金再送货上门的方式,现场往往单靠面对面的口头交流,前期更是会披上市场推广、健康讲座、谈心交流活动的“外衣”,同时赠送小礼品吸引消费者,不会涉及会销产品,执法人员到现场难以找到销售实物,无法认定经营销售行为。同时,会销惯用伎俩就是没有进销台账,不开具合法票据,无法进行索证索票,无法查证销售产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现在的会销讲座已经升级,没有详细的讲稿,有的只是大概的提纲,对于产品的功效宣传也只是在无数的会议中进行暗示,执法人员取不到过硬的证据。被洗脑的中老年人对会销人员极为信任,相反对执法人员特别反感,有的甚至会通风报信帮助违法分子躲避执法检查,面对执法人员询问时隐瞒违法情节。
(三)消费利益受损难以及时处理,维权不易。营销人员大多以打感情牌的方式诱导,中老年人防范意识、辨识能力不足,容易在感情上与其更加亲近,一句“我愿意,你管不着”,让执法处于尴尬的地位。会销人员一般不出具真实有效的购物发票,中老年消费者也缺乏索票的意识,导致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后,由于消费者无法提供有效的购物凭证,难以追究经营者的责任。会销人员通常是异地流动销售,居无定所且联系方式时常更换,待充分取得消费者信任后,迅速收网跑路,等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想要维权时,监管部门无法及时有效联系到销售者,增加维权成本和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的核心理念,强调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区别,在重点场所如社区(乡村)活动中心、公园、商超等人群聚集的地方,面向老年人以及其他保健食品消费量较大的人群进行宣传,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龄群体广泛知晓,进一步增强自我防骗意识。
(二)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重点保健品经营场所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监督,主动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提供可能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问题线索,让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无藏身之地。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投诉举报多、消费者反映大的保健品品种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实体门店销售的保健品以及通过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等方式销售的保健品开展监督抽检,重点检验是否含有非食用物质,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依法处置,及时公开抽检结果,确保保健品消费安全。
(四)进一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协同,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一体化监管格局,破解跨行业跨区域等案件移送、执法协作等难题。针对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会所和场地,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形成全民防诈反诈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从重、从严查处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开曝光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对违法销售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保健品销售秩序将进一步好转,保健品消费环境将更进一步得到净化,老龄群体对保健品的消费将更加理性。
此答复函已经王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于15日内在“人大代表全渝通”系统统一进行一次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日
联 系 人:唐波
联系电话:023-6855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