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6-0008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6-00089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0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予撤销重庆欧赫森家居有限公司登记事项决定的公告
经查,因市局下发的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反映你(单位)的有关人员人脸实名图像存疑一事,本局在立案调查的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的情形,原法定代表人对注册登记资料及有关人员人脸实名图像的真实性进行了确认,且无相关人员向本局提交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
你(单位)的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撤销登记的情形。
本局决定:不予撤销重庆欧赫森家居有限公司登记的事项。
因你(单位)无法到本局领取决定书,可以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故本局采取公告送达。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