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5-0001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5-0001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0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0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予撤销登记听证权利告知公告(原亚信系员工张纯文、李沛)
原亚信系员工张纯文、李沛:
你反映的重庆淘友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新诚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你的身份证信息取得经营主体设立登记一事,本局已调查终结。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重庆淘友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新诚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你的身份证信息取得经营主体设立登记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你反映的情况作如下处理:
1、不予撤销重庆淘友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552039392C)2010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张纯文的登记;
2、不予撤销重庆新诚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352744222E)2015年8月13日监事李沛的登记。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与你联系,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玉娟、程建 联系电话:023-68910828
(注:在公告期间,与上述经营主体有利害关系的权利人,也可向本局陈述、申辩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