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4-000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8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销的公告(2024年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以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无法联系或经联系未履行相关义务,现对相关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停用或注销,名单见附件。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停用或永久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隆江洋,电话023-68901191
地址:大渡口区春晖路88号附99号107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2024年第二批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使用单位 |
设备注册代码 |
出厂编号 |
变更内容 |
重庆市大渡口区茂源床垫厂 |
13205001042010110001 |
2006-460 |
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