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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1-003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4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序号 |
单位 |
收费项目 |
备注 |
1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气瓶电子标签 |
渝价〔2009〕472号 |
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我们对2020年实际执行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渝价〔2009〕243号,渝价〔2009〕472号,渝价〔2015〕319号 |
气瓶电子标签每枚15元,其它收费详见渝价〔2009〕243号文件、渝价〔2015〕319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