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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22-02-18


各市场监管所:

2022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开学期间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我区校园食品安全总体平稳、向好。但是,仍有部分学校厨房设施维护不到位,AI智能识别抓取到厨房内出现老鼠等有害生物;个别学校家长和学生投诉餐食中有头发、钢丝等异物,这些问题显示各个学校还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充分暴露出监管有漏洞、管理有盲区,究其原因是学校管理者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站位不高、用力不够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缺乏敬畏心、责任心以及基层监管人员执法没有威慑力。为此,各市场监管场所要严格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指导开展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全覆盖教育培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餐饮从业人员,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反馈出的问题为依据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要着重检查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检查任务并全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实际调整风险等级。此外,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是否落实岗位责任要求,能否提供落实岗位责任佐证材料,是否将各岗位责任内容张贴到具体岗位工作区域。尤其要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是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食品安全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是否专题听取并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在行课期间按照规定进行陪餐,按频次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同时,要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熟悉自身岗位责任内容。

(二)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情况。目前全区学校智慧管理已全覆盖,“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达100%。专项检查中要督促新开办学校还未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的学校尽快入驻;对已经入驻的,要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功能持续在线,并严格使用每日晨检、自检自查、原材料管理、培训考核、风险隐患管理等功能,重点检查各类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通过APP上传整改情况,做到闭环管理;督促学校向家长有序开放后厨实时视频。同时还要督促学校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严格做到晨检、自查、岗前安全教育,提早预防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

(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风险隐患情况。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是否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检查饮料店是否有非法添加、糕点店是否规范加工三明治、火锅店是否有使用“老油”的行为。


                                     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217



附件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高校

其他

合计

校内其他食品经营单位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校园周边摊贩

校外供餐单位


辖区内实有经营食堂(单位)数量(家庭)











实际检查经营主体数(家)











无证经营数(家)











监督抽检(批次)











其中:不合格数量(批次)











合格率(%











实施“明厨亮灶”单位数(家)











其中:采用网络厨房方式的单位数(家)











实施色标、4D、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建立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检查 中发 现的 问题

未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学校数(家)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合计(家)











整改 落实 及立 案查 处情 况

发现问题已整改单位数(家)











约谈责任人(家)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立案数(件)











没收问题食品(公斤)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张)











移送司法机关(起)











取缔数(家)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小学和幼儿园合办食堂归为小学食堂。

2.校内其他食品经营单位指小卖部、小超市和进入高校的社会餐饮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指餐馆及食品销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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