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2022年上半年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部分项目不合格率较高,表明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还存在一定问题。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实现制度健全、设施完备、操作规范。严厉查处餐饮具不消毒或消毒不符合规范等行为,防止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引发的食源性传染病传播,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二、检查对象
(一)辖区内全部学校、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
(二)辖区内其他主体业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
三、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下发通知之日起至11月1日。并以节假日、秋季开学等节点为重点时段。
四、检查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 》等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使用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餐用具消毒设备(如自动消毒碗柜等)是否连接电源正常运转,是否定期检查餐用具消毒设备或设施的运行状态;清洗消毒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已消毒餐饮具是否与未消毒餐饮具分开存放,是否置于专用的保洁设备内;专用的保洁设备是否清洁卫生,专间的餐饮具是否使用专用消毒设施并保持清洁。
(二)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消毒餐饮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是否使用无生产日期、无标签标识、无消毒合格证明(检验证明)等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与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是否签订委托合同,是否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义务;是否查验、留存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购进的餐饮具是否建立和如实填写验收记录;选用的消毒餐饮具在独立包装上是否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
(三)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检查其使用的产品外包装上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以及产品合格证明是否齐全;严禁采购、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附件: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检查要点
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
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1 |
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
1.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2.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3.餐用具消毒设备(如自动消毒碗柜等)是否连接电源正常运转,是否定期检查餐用具消毒设备或设施的运行状态; 4.清洗消毒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5.已消毒餐饮具是否与未消毒餐饮具分开存放,是否置于专用的保洁设备内; 6.专用的保洁设备是否清洁卫生,专间的餐饮具是否使用专用消毒设施并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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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 |
1.是否使用无生产日期、无标签标识、无消毒合格证明(检验证明)等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 2.餐饮服务提供者与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是否签订委托合同,是否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义务; 3.是否查验、留存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 4.购进的餐饮具是否建立和如实填写验收记录; 5.选用的消毒餐饮具在独立包装上是否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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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次性餐饮具 |
1.使用的产品外包装上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以及产品合格证明是否齐全; 2.严禁采购、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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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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