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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本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2023,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累计422条,其中行政许可36条、公示公告147、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6条等。同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规范要求,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各方联动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等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子网站和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和内容,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专栏建设,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载体公开信息,构建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严格落实责任,规范发布内容,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积极参加市市场监管局、区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6

行政强制

2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影响力不够,接收数量不多;二是部分科室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对信息公开理解和把握不够;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全局性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二是采取视频、图解、文字等多形式解读方式,提升解读质效,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接受度;三是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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