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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A40839X/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发布日期 ] 2025-01-02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1日至6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重庆然明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397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22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以上公司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逾期仍未补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璧山区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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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璧山区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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