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A40839X/2024-001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A40839X/2024-001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9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重庆市璧山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重庆市《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促进我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按照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梯度培育、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聚焦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提升发展和有序退出等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更好地发挥个体工商户在推动创业创新、繁荣经济、增加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个体工商户活跃度和发展质量。
二、工作目标
基于全市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明确分类指标体系,按照政府主导、自愿参与、公正公开的申报比选机制,以分类发挥示范作用,在分型基础上加大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选拔和培育力度,推动完善各项支持政策,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实现数量稳步攀升,质量明显提高,结构更加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协同夯实数据基础。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引导帮扶,指导个体工商户如实报送年报,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区
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依法依规共享个体工商户税费缴纳、雇工情况、知识产权和荣誉称号获得情况等指标数据,形成数据资源池,为个体工商户精准画像,为分型分类打好基础。
(二)组织分类申报梯次培育。在分型判定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申报比选机制,对已纳入“成长型”“发展型”且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认定,划分为“名特优新”四类。分类申报自每年7月底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结束后启动,8月中旬完成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10月底前完成确认、推荐、公示等各项程序,11月底前完成“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分类认定。次年1月1日起,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三)建设分类名录。建立完善全区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录,以分类数据为底册,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等方式,结合商标专利、经营收入、信贷支持等数据匹配,梳理形成“名特优新”基础名单,通过实地走访和打分排名按照不超过总量5%的标准,人工遴选加入名录。
(四)定期动态调整。根据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及结构特征,按年度动态调整分类指标。根据调整后的结果,进一步研究出台更科学、更精准、更贴合实际的帮扶政策,逐步提升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含金量。
(五)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积极开展形势宣传、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等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稳预期、提信心。将个体工商户党的建设与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路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璧山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科学制定完善分类指标体系,协调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上下对接和政策指导,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帮扶政策,在金融、人才、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实质性支持,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各项扶持措施落地落细。
(二)抓好监测评估。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分析机制,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站作用,定期对个体工商户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吸纳就业情况和活跃度等多维度分析。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自查评估,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组织政策评估对接会,听取个体工商户代表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收集、转办、处理、督办、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服务决策、促进发展的能力水平。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中,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做好信息公示和异议处理工作。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在分类认定、评估确认和扶持政策兑现过程中,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摊派或索要财物。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创建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增强舆论导向,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让个体工商户理解、关注和参与分型分类工作。及时关注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对分型分类结果的异议和申诉,确保平稳有序。
附件:1.璧山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
2.璧山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相关概念
重庆市璧山区扶持个体工商户
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