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A40839X/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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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7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7 |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党组统一部署,市局党组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6月22日至7月27日对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于9月27日向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璧山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璧山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局党组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璧山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5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周密部署,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类问题,璧山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制定出台《市局党组第三巡察组巡察璧山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梳理出51项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党组书记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联系领域的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发展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重点工作推动不够有力方面
1. 关于学习宣传新要求不够到位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实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等内容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指示批示要求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作为机关党建、干部教育培训和基层党支部组织学习的首要任务,坚持立即学、长期学、系统学、结合工作学,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是坚持把强化党的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抓手,结合区局工作实际,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积极探索理论指导市场监管实践的新方法;进一步完善区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进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理论素养。组织各科室在业务培训中加入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干部职工开展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截至目前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完成率100%,总局网络培训完成率100%。
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
一是党组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强调按要求实事求是撰写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意识形态问题;要求主要领导加强对意识形态报告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认真开展意识形态问题风险研判,努力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阵地建设和思想舆论引导,全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研究专题会议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4次。督促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全力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党务公开内容从严审核。
三是区局机关党委书记对支部书记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进行约谈提醒。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区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中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并在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加强文字材料审核把关。
四是开展党务知识业务培训辅导,邀请市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办主任,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王芹兰同志为局属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业务培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深化“三基”建设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指导基层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支部创建,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水平;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对区局其余6个监管所支部阵地建设进行排查;及时补全漏项,在认真组织学习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基础之上,严格对照二十大修订的党章对“党员义务栏”内容上墙。
3. 关于党组织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的情况。
一是加强法制审核,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标准审核案件,开展2次执法人员依法培训,敦促监管所强化对连续多次违法行为的经济主体监管,提升监管风险等级;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企业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在璧代理商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入网餐饮的资格审查等工作。累计监测到网络违规店铺为8家,涉及8个违规,已全部完成核查处置;充分运用重庆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线上监测,定期对网络餐饮异常数据进行核查处置,按要求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抽检不合格的批次已按后处置要求实施处理;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行政责任约谈,召开产品行业风险研判会1次。
二是成立区局疫情防控药品监管组,统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和涉疫物资保供及质量安全。通过宣传、培训、承诺、督导等形式压实辖区438户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疫情防控指南落实到位。紧扣职能职责,聚焦重点防疫产品,开展防疫物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和价格专项检查,切实保障防疫药械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疫情防控以来,发布涉及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相关信息68次,开展督查暗访2000户次,发现问题70余处,约谈经营者65户次,停业整改23户。开展防疫物资专项检查200余家次,进行风险检测抽样送检7批次。
三是落实第三方评估机构选定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按照程序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并确定区发改委等三个部门作为被评估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目前评估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
四是强化部门协调沟通,以函告的方式征求各行业相关部门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涉企信息共享工作的意见,有效衔接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促使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共享系统获取涉企经营许可数据信息。
五是严格落实质量部门联席工作机制,督促各联席会议单位完成2021、2022年的“质量月”工作总结并召开2022年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对“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六是将“诉转案”和投诉举报办理情况纳入抽查和年底考核,要求按《12315消费者投诉“诉转案”工作制度》对涉嫌违法线索进行诉转案处理,避免出现“以调代罚”的现象;对基层所承办的投诉举报进行抽查,共抽查投诉26件,举报15件;拓展消费维权网络,发展ODR企业 34家,清理规范消费维权站41家,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网络效应,提高人民群众投诉便利性和时效性;加强消费教育宣传,开展五进宣讲活动,利用网络媒体发布消费提示12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统一制作投诉处理专用章,规范流程和文书,利用《消费维权简讯》、典型案例分析、开展联合调解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指导,提高执法人员调解水平、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七是全面清理自查整改行政处罚案卷,对执法人员案卷文书规范使用进行了培训和指导,强化办案人员工作的责任心提醒。强化依法行政指导,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加大对执法人员办案方法和办案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办案能力和责任意识。
八是区局党组专题研究璧山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对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下发 《关于调整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明确;结合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加强对各监管所特种设备文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1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执法文书培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自身问题隐患的排查,对区局机关办公楼电梯按要求张贴使用标志和警示标语。
九是对机构改革以来的涉案物资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涉案物资台账,并完善了出库、入库、处置有关资料;专题研究了重庆某公司商标侵权案没收的侵权物资评估拍卖事宜,同时对接联交所、意向买家等事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缓解场地问题。
十是制定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用印管理制度》,严格印章使用管理,督促全局各单位参照执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分析研判会,结合全局实际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局上下建立了“周督查、月通报”的机制,健全了明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纪委、市纪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对纪检机构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相关文件要求的学习,提高对纪检机构“三转”的政治认识;调整纪检组长工作分工,明确纪检组长不再联系基层市场监管所,不再承担其他班子成员B角工作,严格落实纪检组长专职负责监督责任主业要求。
三是修订完善区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十必谈”暂行办法》,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工作进行细化,重点对各级谈话内容进行细化,对相关记录文书进行规范,加强对谈话工作的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取得实效。
5. 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督查力度,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紧盯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严防享乐奢靡问题,严防“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开展日常督查24次,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和“朋友圈”教育、提醒和监督,及时帮助同志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二是坚持把日常教育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加大对各单位特别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督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定期进行谈心谈话、交心交流。开展廉政约谈285人次,常规约谈348人次。
三是经市局研究决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职工戴某予以开除处分。同时召开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对发生在区局的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结合典型案例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要求全体党员结合案例进行讨论,开展对照检查,深刻检视剖析,举一反三,要深刻吸取教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切实提升自身拒腐防变能力,要进一步厘清职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保持“在岗位、在状态、在现场”,提高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能动力,在服务璧山经济发展中展现市场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
6.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够严格的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重新规范执行单位房屋的出租程序。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本单位对外出租的房屋到期后进行收回,按市局统一部署进行资产处置。对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印发了《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市局《关于规范直管系统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以及区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局非在编人员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对未经区局同意的临聘人员进行综合研判,并就相关劳动关系进行明确和完善,目前全局均已消除劳务纠纷风险。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严格费用报销审核,做到票据合规,附件齐全,对于程序不符、要件不全的费用一律不予核报。此外,对之前费用报销凭证认真梳理,查漏补缺,进行完善。
7.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不够有力的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区局《办公楼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办公运行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审核,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机关食堂公务接待报销管理规定。
二是加强区局公文处理管理,对未按时处理的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科所长会上作了检查;对全局公文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及通报;制定下发了《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对违反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依纪依规处理。
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印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汇编》《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汇编(第二辑)》;围绕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开展“三级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科所长、科所负责人对一般干部分别提醒谈话;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会同区发改委每季度开展对粮食储备的定期联合检查,构建粮食监管工作新格局。联合区发改委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定期检查、问题会商、常态学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工作机制;开展督查,以开展“四个一”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为重点,对15个监管所和相关科队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抽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科所队对照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四是强化执法办案学习培训,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分批分期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案件实作等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围绕《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行政处罚法》的理解与适用、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知识产权领域执法、价格领域执法等内容举办执法办案业务培训5次,针对案件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案件流程常见问题、行政复议应对相关知识、如何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等进行了讲解,不断提升执法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执法素养、法纪意识;加强案件系统网上巡查、常态化提醒及纠错;进一步优化案件管理系统使用,充分发挥案件系统管理员作用,由管理员定期进行网上巡查,常态化监控办案流程和质量,并建立纠错台账,起到了早发现、早纠错的作用;强化督导回访,通过召开执法办案工作座谈会、到部分基层所调研、抽取查阅案卷、见面回访执法对象等方式对全局执法办案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执法办案程序、适用自由裁量权情况、执法办案过程中遵守廉洁规定等情况。从督查情况看,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有所提高,抽查的案卷绝大多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合规,案卷文书制作完善、案卷归档规范,暂未发现有执法办案人员存在廉洁问题。
五是利用中心组学习会、科所(支部)会等,开展了经常性典型案例教育,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约谈,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窗口”服务意识进行了廉政提醒;对注册登记窗口服务开展了专项督查,制发了督查通报,提出了工作建议;制定下发了《注册许可窗口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通过3个月时间,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了专项整治。结合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市纪委办公厅《深入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等各项要求,制发了《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出台了区局《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风建设活动方案》《专项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纠治的突出问题,持续展开了“八个专项行动”,统筹治理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依纪依规依法受理处置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8. 关于党组织履行政治建设责任不够到位的情况。
一是制定《市局党组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在今后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时,严格对标上级要求,确保不漏项。今后,主要领导将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是成立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组、采购组和综合协调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能职责,便于更好的组织实施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三是制定《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成立基建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等相关内容。
四是充分发挥区局党组充分酝酿、集体决策能力。2021年研究决策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相关工作的专题会和涉及的党组会超过30次。
9. 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的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健全选人用人制度,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明确在试用期干部无特殊理由不得予以调动,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明确要求在基层监管所所长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必须书面征求所在镇街党委意见,制定《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将镇街党委对基层监管所满意度测评作为监管所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丰富干部考察渠道及深度,通过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表现中的具体事例,以及反映出的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深化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加强干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规范性;对干部个人档案开展查漏补缺,特别是提拔任用干部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核对、装订每一本档案,完成2019年以来新提拔干部档案规范49份。
10. 关于学习教育推动不够扎实的情况。
一是局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要求各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真刀真枪”,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助的话,坚持把话讲在前面,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力求谈开谈透,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对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各支部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开展检查,严禁照搬心得体会,对于出现两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将责令做出检查。
三是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坚持开展党章教育,把党章作为必修课,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的要求。
11. 关于基层组织建设领导乏力的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材料照搬照抄的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加强对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和党员对照检查材料的检查,对照搬抄的严肃责令整改,对出现两次出现同样问题的责令做出检查,在局内通报,并于12月对下属各支部开展督导,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
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全局12个支部开展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并按要求配齐了纪检委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有效延伸。
12. 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情况。
一是强化证照应备尽备。按照市局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相关要求,把全局中层干部纳入备案登记范围,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备案信息全面、准确。在巡察组工作开展期间,区局已对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将遗漏备案信息与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目前新提拔中层干部已全部登记备案完成。
二是推进证照应收尽收。采取“个人上交,组织劝交”的方式,督促登记备案人员将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人事科进行集中统一保管。落实出入境证件造册登记、专柜保管等措施,规范证照使用管理工作程序。
(四)巡视巡察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13. 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够到位的情况。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双城经济圈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关于调整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印发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的通知》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区局党组成员严格执行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建立月底提醒机制,由各分管领导分管的第一科室负责每月提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4. 关于市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情况。
一是对全局资产开展全面盘点工作,对梳理清理盘点后的全局国有资产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后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区局党组。
二是按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核查和管理,强化对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国有资产相关账簿。
三、持续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璧山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局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科所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持续用力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3-87383620;邮政信箱:重庆市璧山区中山南路205号503室(邮政编码402760);电子邮箱:2867553842@qq.com。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