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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A40839X/2021-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作为璧山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璧山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为正处级。璧山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5.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17.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18.完成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有2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计量和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设立15个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00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0.15万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00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104.8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5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6.0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1.7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0.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2.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8.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8.86万元,比2020年增加2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86万元,比2020年增加5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0 万元,比2020年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市财政要求压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管理、市场秩序执法、信息化建设、质量基础、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0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8万元,比2020年减少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0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接待实际情况对接待费用进行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比2020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0年相比公务用车数减少一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129.85万元,比上年增加8.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数增加,人员公用定额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1年年初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24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芳  联系方式:023-41428031

附件下载:

璧山市场监管局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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