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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A40839X/2023-002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作为璧山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璧山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为正处级。璧山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

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17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8完成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有2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计量和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设立15个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236.77万元,支出总计5,236.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0.21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维修改造费用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87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89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减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2.87万元,占99.9%;其他收入5.50万元,占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58.4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053.4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85.17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维修改造费用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492.90万元,占88.9%;项目支出560.52万元,占11.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0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了维修改造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76.1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56.11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减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63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减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1.86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因素增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84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减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5.13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3万元,增长173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下年支出。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4.79万元,占7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2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9.44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79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

3)卫生健康支出176.77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减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2.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81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03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工会费用、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70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0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下降4.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购置燃油、保险、维修、洗车、停车过路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93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65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市场监管单位到我单位交流调研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7万元,下降8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6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 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6.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1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组织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6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工会费用、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03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单位整体和1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19.98万元。

整体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199-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联系人

王芳

联系电话

13883345099

自评总分(分)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严守安全稳定底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向好。充分发挥质量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质量强区建设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加快步伐。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迸发。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秩序治理深入开展。不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更大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持续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夯实市场监管现代化基础。


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完成9374户包保主体、902名包保干部、198名食安办人员数据入库。“守查保”专项行动排查处置风险问题1500余个,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310批次(不合格36批次)、食品快检457批次(异常结果33批次)。报送“两品一械”不良监测事件936例、开展“两品一械”监督抽检127批次。荣获药品不良监测评价优秀单位。完成工业产品市级监督抽查538批次、开展区级监督抽查75批次。排查清理停用注销特种设备1600余台、消除安全隐患300余条。全区新设立市场主体10133户、增速15%,总量突破7万户大关。向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印章2356套,节约开办成本380万元,搭建全市首个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平台,发放贷款2098万元。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2起,受理投诉举报29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4.45余万元。立案查处市场监管领域案件644件、罚没金额532万元,查办大要案1件,查办全市首例抗拒执法、转移查封物品案1件。组织培育3家企业申报第八届市长质量管理奖,积极筹备第二届区长质量奖评选;新增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5项、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11项、农业技术规程12项,编制印发璧山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入围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超1.2亿元,高价值发明专利达417件、增长率82.1%,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38件。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说明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10

100

10


新设市场主体户数

10000

15

10133

15


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完成率

=

100

15

100

15


食品快速检测任务完成率

=

100

5

100

5


辖区内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

=

0

10

0

10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

100

15

100

15


企业年报率

90

15

97.26

15


案件办结率

95

10

100

10


车均运行维护费

4

5

2

5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食品监督抽检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发现问题处置率

100

%

30

100

30


检查对象覆盖率

100

%

30

100

30


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

100

%

30

100

3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芳    023-87383603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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