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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抓好“安全用药月”宣传

日期:2021-11-28

璧山抓好“安全用药月”宣传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经济发展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璧山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执行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实践主旨,以“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为宣传主题,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在全区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一是精准登记,助溯源。将“安全用药月”活动与疫情防控形势紧密结合严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持续加强“哨点”作用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不折不扣落实防疫要求,实时细致填报“四类”药品购药信息,进一步助推疫情防控精准溯源。截至目前,查安康App已累计登记发热、购药人员信息31万余次,排查出途径敏感地区66余人次,约谈药品零售企业119家,责令整改39家,停业整顿25家,立案查处5家,有效推动疫情防控大局持续向好。

二是提前筹划,抓成果。积极营造宣传氛围,鼓励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悬挂“安全用药月”宣传主题,张贴国家2021年“十大用药安全提示”,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开展“1+1+15”的宣传模式,以市药监局文件要求为指导,由区局机关牵头负责,15个镇街所分工落实,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宣传成果。截至目前,已派发科普宣传资料20000余份,防疫资料3300余份,形成了企业关注、群众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精选人员,强宣传。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用药月”宣传效果,区局组织业务骨干全面地、系统地了解当前药品安全形势,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特别是当前投诉多、疑问多的问题,深抓细扣、逐一剖析,重点对“保健食品不是药品”、“过期药品是否还能使用”、“药品价格差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开展线上、线下讲解服务,加强企业业务知识学习,提升药学服务本领,拓宽群众问题解答渠道,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鼓励执业药师参与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敢讲身边药师故事,敢做身边“最美药师”。

四是多措并举,增效果。“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以来,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结对共建、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用药月”主题宣讲,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从源头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目前,已走进428家企业讲法规、讲责任、讲义务,有效夯实了企业责任与服务意识;多部门联合,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把维护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差异有机结合,建立生产、经营、使用全环节、全过程管理的合作方式,联合重庆市药监局检查三局、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区疾控中心等单位,开展药品“安全用药月”户外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30余人,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用药相关理念和知识,进一步增进了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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