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为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现作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看证照资质。购买食品时,应当到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资质齐全的商场、超市、副食店等经营场所进行购买。尽量避免在流动商贩、路边小摊等不易监管或流动性强的经营者处购买食品。
二查包装外观。对于有包装的食品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胀袋、漏气等问题;要查看食品标签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清晰完整,缺项或模糊不清的食品需谨慎购买。对于没有包装的散装食品,要查看贮存容器是否干净卫生,食品中是否含有杂质、异物。对于食用农产品,要查看是否存在异味、腐烂等感观性状异常;对于畜禽肉类产品,要查看是否具有检验检疫手续,不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产品。
三留购买凭证。购买食品时,要主动索取并妥善留存购物小票、发票等购买凭证,以便在产生消费纠纷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增防范意识。购买食品时,切勿轻信不法商贩对食品所作的虚假或夸大宣传,特别是要警惕宣称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食品可预防治疗疾病等不实宣传。对于明显异常的低价销售,也要慎重选择,警惕“山寨”食品,不买“三无食品”。
五树节约意识。应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习惯,理性购买食品,切莫贪多,避免因长期贮存或贮存不当而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或产生食品浪费行为。
若发现或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共同守护农村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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