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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购保健食品的消费提示

日期:2024-06-05


为帮助广大市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温馨提示如下。

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所有保健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功能,消费者切勿听信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二、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固定经营场所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避免在流动商贩处或上门推销时购买

三、购买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专属标志)并检查标识下是否有可通过网络查询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四、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查看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内。

五、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查看说明书,要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六、提高维权意识,妥善保存好凭证。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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