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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局关于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

日期: 2022-11-02

近年来,巴南局立足网络餐饮行业蓬勃发展形势和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分析研判,不断健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上探索努力。截至2022年9月底,巴南区网络餐饮主体数为1935,总店铺数为2226户,美团平台777户,饿了么平台1446,其他(APP网络经营等)3户。

一、巴南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是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通过智慧监管系统加强对辖区网络餐饮单位的监管,督促网络餐饮单位入驻并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通过市局“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网络餐饮单位的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依规查处,督促网络餐饮单位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目前巴南区网络餐饮经营单位1935家,主要通过美团和饿了吗平台实现网络经营。2022年共检查餐饮单位2281家,出动执法人员6550次,立案查处网络经营餐饮单位3起,罚款6.3万元。

二是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等要求,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食药安委主任,镇街对应成立了以镇街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食药安委会,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压实镇(街)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是严格执行《重庆市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操作手册》要求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与能力确保基层应急处置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及时高效

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分析

(一)专业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巴南局执法人员193人,食品及食品相关专业人员为25人。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这新领域,执法人员缺乏培训,专业知识储备不够,本领恐慌严重加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经营方式日益多元化、精细化,现有的执法人员不仅从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要从事特种设备、广告、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各类监管工作,还要面对服务市场主体,办理证照和处理投诉举报的工作,更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重大活动保障、联合大检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二)网络餐饮食品配送过程监管不到位。目前,通过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经营的餐饮食品,主要是由第三方平台自有外卖配送公司(如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自建网站配送公司(如肯德基、麦当劳)和其他配送公司(如达达配送)等负责配送。配送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配送人员和兼职配送人员。虽然《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但是面对素质低、数量多、流动大兼职送餐人员,配送公司自身管理的缺失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配送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缺少,导致了网络餐饮食品配送安全风险较高。

)小餐饮食品安全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占网络餐饮店铺数超70%,但网络小餐饮集中在背街小巷,位置偏僻,产业规模小,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投入少,人员变更频繁,普遍存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脏乱差、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餐具消毒不符合卫生要求等特点,呈现出专项整治期间效果较好,但整治期一过“死灰复燃的现象

(四)餐用具安全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难点一方面,在网络餐饮食品配送用具上,餐饮经营者主要考虑的是成本,而非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标准,往往选取容量合适价格低廉的容器,如采用PVC(聚氯乙烯)材质的餐用具在100℃高温下会软化,甚至溶解,释放有毒物质,无法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损害的是广大网络餐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又如采用PP(聚丙烯)材质的餐用具,耐温达到130℃,但成本比PVC材质高出1倍多。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更多的是关注有无健康证,食品加工环境、店内的餐用具、食品原材料等是否合格,而对外卖餐用具是否合格关注度不够。即使发现问题,也是按照法律法规责令其改正,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管依据,在利益面前,网络餐饮经营者也通常铤而走险,使用价格低廉的餐用具。

(五)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舆论监督与举报奖励体系建设不足。2021年度,巴南局消费者投诉举报共9206件,餐饮和住宿投诉580件,占比6.3%,网络餐饮和住宿投诉184件,占比近2%,单纯的网络餐饮投诉率更低2021年,笔者通过网络餐饮问卷调查显示,通过网上订餐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自认倒霉”的占比10%,与餐饮经营者协商的占比26%,向订餐平台投诉的占比22%,向监管部门投诉的占比30%,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占比7%,向媒体反映的占比5%。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实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极少。

三、对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并保持相对稳定。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需要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标准,不仅仅只是执法人数的多少,而是需要打造一支又专又精、年富力强、干劲十足、稳定保障的专业执法队伍。

(二)加快推动网络餐饮食品标准体系建设传统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和标准缺位,不能适应网络餐饮发展的需要,不利于网络餐饮业健康发展,不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推动网络餐饮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有利于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网络餐饮行业的蓬勃发展。

(三)强化网络餐饮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一是明确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大责任意识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牢记违法成本,增强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强化责任的落实,具体包括索证索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餐用具洗消毒等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二是明确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是重要支撑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应加强对入驻餐饮经营者的管理,对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的违规数据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第三方平台应积极探索责任落实、消费维权、可追溯系统、餐饮食品和配送保险等制度并予以落实。

(四)加强网络餐饮食品配环节监管。一是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对餐饮配送人员的管理。要定期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网络餐饮食品配送。要每天对配送箱进行至少1次洗清消还要增加专职配送人员数量,提高配送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网络餐饮经营者要对餐饮食品用具进行安全处置。要确保餐用具是否符合餐饮盛装要求,达到相应的安全标准,保留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等资料。要加贴标签,标明生产时间、保质时间、保存条件,提醒消费者及时食用,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同时避免餐饮浪费。可加一次性封条,避免配送中途被打开,影响餐饮食品安全。三是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对配送环节食品安全抽查。应加强对网络餐饮食品配送人员的管理,如网络餐饮食品第三方平台或配送单位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供配送人员名单、食品安全培训情况和取得健康证明情况,又如监管部门应不定期的采取“随机”、“定向”抽查的方式对配送人员进行抽查。应加强对配送容器的管理,如网络餐饮食品第三方平台或配送单位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供配送容器的洗清消记录,又如监管部门应不定期的采取“随机”、“定向”抽查对配送容器进行抽查。

(五)健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风险评估、过程控制、配送环节、可追溯相关体系传统餐饮监管模式已不能适网络餐饮发展需要,应建立以风险评估和过程控制为主的新监管模式。要充分利用餐饮智慧监管系统,要利用大数据,引入专家、专业机构等社会各界专业力量参与,定期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要控制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对重点行业的高风险餐饮食品,限于堂食,禁止外卖;对重点环节要进行严格把控,如配送环节的配送箱洗清消,配送箱生熟混放,配送餐用具使用封条等等问题进行严格把控;对重点人群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如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对高校、企业、机关、社区进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科普等等。要将“阳光餐饮”APP明厨亮灶数据同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后台联系起来,用高科技手段对网络餐饮食品制售过程控制,有效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六)探索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餐饮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一是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诚信体系建设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鼓励其承担平台责任,建立网络诚信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协助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如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数据异常的网络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诚信扣分处理,若扣为0分则下架整顿,整顿不力取消入网资格;又如,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餐饮经营主体直接下架,取消入网资格;再如,对落实主体责任好、连续3年未受查处的经营者进行加分或主页面推送等诚信奖惩措施。二是餐饮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对网络餐饮经营者,采用诚信积分制管理。如对风险等级评定为ABCD相应的年度基础得分为100分、80分、60分、40分,若消费者好评超100个增加10分,差评超100个扣除10分,若卫生脏乱差、未履行索证索票、健康证过期的各个项目扣除相应分值,反之则增加相应分值,对扣为0分则下架整顿,整顿不力取消入网资格;又如,对严重违法的网络餐饮经营者,应采取联合惩戒,重点检查,严肃查处。

(七)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舆论监督与举报奖励体系建设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与共同治理,才能长期坚持做好。一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舆论监督体系建设新闻媒体加大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的宣传,在媒体平台上发布消费预警、违法案例等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的客观性引导,避免造成群众的恐慌,避免影响网络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健全举报奖励体系建设要完善投诉举报人的隐私保护制度。如仅需验证码,或戴面具,或由第三方发放奖励金等形式发放投诉举报奖励,而不必须通过身份证领取。要完善行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企业内部人员的举报应提高奖励金额,更强有力的手段保护隐私,从而拓宽违法线索的搜集渠道,提高线索和执法目标的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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